第二百一十六章 实践出真知

    第二百一十六章 实践出真知 (第1/3页)

    大周把违法和犯罪分的很细,其他国家都是将违法犯罪混为一谈。

    违法,违反的是民事律法,是治安管理律。

    犯罪,违反的是刑事律法。

    “可是喝酒还刻意化解酒劲,喝酒还有什么意思?”

    “我没让你化解酒劲,但你不要借着酒劲撒酒疯!”吏部尚书纠正杜平的观念,“还有,你最近是不是又酒后飞行了?”

    “是啊,按照规定,我违反治安管理律一百六十五条,拘留十五日,打算什么时候关我?”杜平把治安管理律倒背如流,对律法理解超乎常人,而且他对大周的牢房比任何牢头都熟悉。

    一些学习心强的牢头,还特地找到杜平,向他请教律法方面问题,和大牢管理方面的问题。

    大周禁止未化解酒劲就飞行,这很容易导致修士飞行时对身体控制不足,坠到地上。

    说不定会砸到人。

    杜平经常违反这一条规定,熟悉的很。

    “现在改了,圣上觉得这种行径过于恶劣,于是将禁止酒后飞行从治安管理律改成刑事律法,换句话说,你不是违法,而是犯罪,按照规定,需要关你六个月。”

    杜平目瞪口呆:“什么时候改的?”

    “上个月初一颁布,这个月初一实行,你初二酒后飞行。要不是看你吃惊的表情,我还以为你是踩着点犯罪。”吏部尚书实话实话。

    “我只是喜欢喝酒,不是喜欢违法犯罪!”

    “哼,谁知道呢?”

    江离以为都过去五百年了,杜平也该老实下来,现在看来,这位以身试法的大修士屡错屡犯,一次不改。

    可见其意志力之坚定。

    吏部尚书对杜平也很头疼,有一位合体期老老实实受到处罚,固然可以说明大周律法前,修士与凡人平等,但你总在大牢进进出出的也不好啊。

    把大牢当成家,这根本体现不出律法的惩罚性,置大周律法颜面于何地。

    吏部尚书最大的功绩是处罚合体期修士几百次。

    他最大的污点则是处罚同一位合体期修士几百次。

    吏部尚书都有让杜平离开大周的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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