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 横扫
第三百一十一章 横扫 (第2/3页)
安摇摇头,就算欧姆斯克不说他也会殿后,如果说欧姆斯克是整个军队最锐利的枪头,那么拉维安就需要成为这支队伍最稳固的后卫,他需要阻挡那些试图从后方切割分裂队伍的敌人,和帮助那些落后的队友,作为队伍中第二强的点,这是最适合他的位置。
……
“哈哈哈!南方的人类城邦即将在我们的咆孝中颤抖!”一位半兽人领主站在自己的部落中咆孝着,三阶战士的战气炎肆意的冲天而起,周围的半兽人围绕着自己的领主肆意的嘶吼跳跃,在它们的印象中,自己的领主就已经是它们见过最强的人了。
“那里有白花花的人类女人!那里的财富堆积成山!那里的……”半兽人领主挥舞着手中的破刀给自己的部落民画着大饼,殊不知灭顶之灾即将降临……
……
“怎么办?欧姆斯克冕下!”拉维安已经在队伍的最后去了,此刻巴德尔继任了拉维安的位置。
“杀进去!”欧姆斯克一挺骑枪。
“骑士团!冲锋!为了帝国的荣耀!为了家园的太平!为了我们的子民!冲锋!”欧姆斯克浑身上下被战气炎包裹,黑白两色的战气在他的体表旋转缠绕……
“荣耀!”
……
在各种战技的加持下,此刻最前方的拉格朗骑士们已经变成了一个个被战气包裹的光团,各色战气的光晕汇聚在一起,伴随着骑士们的冲锋而移动。
“杀!”在骑士们冲出一段距离后,重骑兵们也随之放平骑枪排成一排冲锋,身后的轻骑兵们却收起了骑枪拔出了长剑,他们会帮助重骑兵击杀那些试图靠近重骑兵拉他们下马的半兽人。
“杀!碾碎那些杂种!”半人马呼喊着,他们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被半兽人撵的到处跑的那支半人马部落了,换上了拉格朗王国的铁甲和武器后,他们的战斗力可谓是得到了质变,起码正面对冲一个同阶的骑士不落下风,而且他们本身就是半人半马,他们天生就具备了其他种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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