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 作弊嘛,就得要谨慎再谨慎
322 作弊嘛,就得要谨慎再谨慎 (第2/3页)
楼,而是在附近就近安排职工,也就是让当地街道办,帮忙给找个房子住。
那个时期,这种情况有个说法,叫私房改造。
简单来说,当时的私房改造,就跟公私合营差不多,也就是把京城的一些房子全都收归国有,然后再按需分配给各个职工干部。
就是说,当时只要进了京城的国企单位,成为正式的干部职工,哪怕是实习干部实习工,也可以按需就近的分配一个房子,无非就是大小有所差别。
比如曹志强原先住的那个四合院,除了何雨柱等老住户外,东西跨院的那些住户,包括他曹志强家,都是在那时期由当地街道办给分配的住房。
就像曹志强家,他住的那个西跨院的房子,是后来建设的,然后由红光机械厂出函,当地街道办通知居委会,居委会帮助找到那个房子,然后分配给曹志强的老爹。
这也就是为何在那个四合院里,平时都是阎埠贵、秦淮茹、何雨柱等人事儿最多,因为他们是当地老住户,不是后来分过去的,所以他们占了四合院最好的前中后三个院的主房。
至于后来分过去住的住户,都在西跨院跟东跨院那边,尤其是东跨院,住的人那叫一个多。
所以啊,住东西跨院的那些住户,天然就不如老住户,也基本不跟主院的人来往。
这就跟不同单元楼,单位不同,人群不同,一般不怎么来往是一个道理。
总之,陈家邦因为很早就来单位,而且早早就分配了大杂院,所以后来工厂建设家属楼的时候,他就没有资格分房了。
曹志强家也是同理,因为当初曹志强老妈还在的时候,如果没房子,她是可以分家属楼的。
但因为曹家有房子了,后来单位再分房,就没那些有房人什么事儿了。
曹志强呢,不知道这事儿就罢了,既然知道陈家邦住的地方不好,那不可能没有表示。
毕竟不说同事情分了,就说陈家邦已经是乔四美的义父这点,就不能当不知道。
所以,曹志强就把红光出版社办公楼的那个总经理宿舍,给了陈家邦一家住。
如此一来,曹志强就没法回办公楼主了,只能去住酒店。
如今,曹志强一般是长住北平饭店,毕竟那个地方距离“食为天”饭店很近,设施也不错,去单位也不算远。
但正因为曹志强经常住北平饭店,才不能带金秀英过去,要不然人多眼杂,难免出事儿。
建国饭店就不同了。
虽然也是老熟悉的饭店了,可这里隐私性好啊。
开了房,关上门,哪怕有警察拿着相关证件,要来个突击检查,也会有人通风报信。
不管怎么样,曹志强还是利用自己的钞能力跟人脉,在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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