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 这一不小心,就又发现一个大商机

    251 这一不小心,就又发现一个大商机 (第3/3页)

因为这种民营书贩可以毫无顾忌的售卖盗版书,而盗版书的价格通常比所谓正版书便宜很多,且因为此时的盗版书大多数也是正规出版社搞的,所以质量也不错。

    相对来讲,新华书店就要脸许多,一般的盗版书是不允许上架销售的,价格自然就要贵许多。

    至于方便,则是因为新华书店的开设地点,都是原先就定好的,不是根据实际发展来定的。

    而一些新建设的小学中学大学之类的,往往距离新华书店比较远,这时候呢,能在学校门口摆摊的书贩子,自然就受到大家的喜爱跟欢迎。

    还有一些知识分子聚集的社区,这些人对书籍的需求也比较高,但新华书店未必就开在这些地方,所以摆摊的书贩子同样给这些人带来了方便。

    个体书贩子卖的书又便宜又方便,所以在总体销量上来讲,其实早已经超过了新华书店的销量。

    没办法,这就是市场的威力!

    然而,个体摊贩的隐患也有不少。

    最大的问题,是个体摊贩没有固定销售场所,自然也没有售后,这是大家不信任的一个地方。

    所以目前来讲,书贩子这种个体户相对较好,毕竟图书这种产品对售后的要求不高。

    但是一些卖服装、食品跟电子产品的,坑货就比较多了。

    这时期国内可是流行洋垃圾的。

    很多欧美日之类别人不要的二手衣服,基本都当做垃圾运来国内,再把这些不知道谁穿过,也不知道有啥病菌细菌的垃圾洗一洗,晒一晒,然后就拿来高价卖了。

    很多地摊上售卖的所谓进口服装,都是这么来的。

    可想而知,万一买了这些玩意儿出了事儿,比如出现质量问题,你想找人都没处找。

    所以曹志强就想,既然书报亭这个领域,目前还是一片空白,为毛我自己不下手呢?

    其实曹志强也不需要付出太大的代价。

    他只需要像收编李有福那样,给那些广大的个体贩子一个合同,把这些个体书贩,变成红光出版社的合同工就好了。

    合同工在这个时代来讲,其实就是临时工,不给工资都行。

    然而,有了合同工这个名义,这些人就不再是个体户,可以算作是出版社的职工,或者是挂靠单位了。

    到时候,只要跟这些书贩子谈好分成比例,再给这些书贩子提供一个固定的营销场所,比如搞一些书报亭,然后再弄一些规章制度,做到统一名号,统一制服,统一管理。

    这样的话,这些人就可以一边享受个体户的高薪收入,一边像国企职工那样,不用遭人白眼,享受各种国企职工才能享受的的待遇,而且还不必担心被人勒索。

    没事儿再组织个啥大型活动,比如包个场,搞搞团建啥的,向心力跟凝聚力,一下子就有了。

    可以这么说,曹志强只需要让自家的出版社,提供一批随时可以改的所谓“用工合同”,再提供一点微不足道的保障,就能招募大量的个体户为自己所用。

    到时候,自己的出版社,可以平白分那些人一块儿利润不说,还能借此打造出自己的销售网络,构建自己的营销平台。

    想一想,只要能做到这一点,光是那些加入的个体户,就能让自己赚的嗷嗷叫,更不用说利用这个自家的销售平台,销售自家的图书音像制品了。

    不对,这不光是销售音像制品的问题,这本书就是一个封闭的物流平台啊!

    现在还不好说,可只要等到八四年,全民经商的热潮一起,自己这个只是售卖图书音像制品的全国性书报亭连锁网络,随时可以摇身一变,变成一个个的便利店连锁集团。

    到时候,弄他几个大超市,也是轻松自在啊。

    麻蛋,不愧是机会遍地的八十年代初。

    这一不小心,就又发现一个大商机。

    跟这个全国性的销售网络平台相比,先花点小钱,搞一个唬人性质,不,福利性质的医务所,顺便惠一下自己的家人,那都是小意思了!

    想一想,只要收编了京城的那些书贩子,让他们变成国企职工,能在自己的医务所里享受正规医疗报销,哪怕只能治疗个小病小痛,顶多打个吊瓶,那也是不得了的一个进步啊。

    到那时候,一个个摊贩主,不,书报亭的老板,就是一个个的某某出版社的某某分销店店长,可以正规印名片那种。

    这要见了人说出去,咱是某某出版社的某某分销店店长,那得多有面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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