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 争分夺秒赚钱钱

    235 争分夺秒赚钱钱 (第1/3页)

    “经理,您注意着点,这车门太矮,小心碰头!”

    看着满脸媚笑的张前进,一边弯腰拉开车门,一边把手举高到车门框,防止自己下车碰头的样子,曹志强很是愣了愣。

    要不要这么狗腿?

    不过大庭广众的,曹志强也不想跟他多说什么,微微一笑,就低头下了车。

    好吧,自从曹志强决定以红光出版社的名义,收编李有福跟张前进这伙人之后,这伙人是真的开心,简直就像是终于找到组织忠心游子一样,甚至在中午的饭局上都哭了起来。

    甭管是真心还是假意,但曹志强能感觉出来,这些人是真的乐意在自己手下干活。

    当然了,这也跟自己要的不狠有关。

    因为自己跟他们说好了,以后李有福就是红光出版社的销售部主任了,张前进是副主任。

    这个红光出版社的销售部,由李有福全权负责,具体运营方面,出版社平时不做过多干涉。

    由于都是跟出版社签署合同的合同工,不是红光机械厂的正式工,所以他们这些人的工资待遇,都是合同工的待遇,而且是实习工的待遇。

    就是说,从今往后,这些人每个月都能领到最低十五元的工资。

    十五元一个月的工资,都是基本工资,算起来,数目真心不多。

    但这是每个月都有的固定工资,哪怕没干啥活儿,也要按时发。

    这就意味着,他们以后就是正八经吃公家饭的人了。

    起码说出去的话,倍儿有面子。

    毕竟在这个年月,能在国营单位按月拿工资,是多少人的梦想,更别说是出版社这种文化气十足的单位了。

    不客气的说,那些无业游民一旦回家说,自己有正式工作了,还在出版社上班的话,那他们爹妈肯定得乐死。

    甚至有这层皮,他们找对象都容易许多。

    当然了,只是这层皮,还不至于让他们开心要死,还得给点实际的。

    实际的东西当然有,那就是奖金。

    按照曹志强的规划,出版社的销售部,以后主要负责出版社除了新华书店跟邮电局等国营批发商之外的销售任务。

    就是说,以后不通过新华书店、邮局、供销社等国营途径卖出去的书,都归销售部负责。

    这里面,主要就是指那些私人书摊跟私人书商了。

    所以,销售部的工资是小意思,真正的大头是奖金。

    奖金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销售业绩来定。

    简单来说,只要是红光出版社要销售的产品,包括图书、磁带、杂志等等,都由销售部来负责销售。

    产品销售出去之后,销售部都能分到这款产品定价的百分之十,也就是定价一成的奖励。

    换言之,产品卖的越火,卖的越多,销售部分到的奖金就越多。

    一成利润看似很少,其实已经不少了。

    最起码,在红光出版社的销售部工作,可以名正言顺的卖货,少了很多麻烦。

    更不用说,在销售部工作,不用自己垫资,可以先卖货,后给钱,这无形中又省了一大块儿钱。

    综合算下来,以出版社销售部职员的身份卖书,比自己单打独斗好多了。

    尤其是,自己单打独斗是做不大的。

    李有福过去只是个个体户,有个体户的各种限制在里头。

    可如果是挂靠出版社的销售部,有了国字号身份,那就不一样了。

    最起码,李有福今后可以随便招人,只要他养得起,多少人都可以招。

    只要规模大了,以量取胜,可比过去赚多了。

    没错,销售部实际上是一个挂靠性质的单位。

    销售部下属的所有员工工资,当然还有奖金,实际都是由销售部主任李有福来提供,出版社不给钱。

    只是发放工资的不是李有福,而是出版社的财务科,也就是牛大姐负责的部门。

    也就是说,李有福只负责按时往上级部门交钱,不负责给他的下属人员发工资。

    别小看这一点,这是很重要的。

    最起码,说明财政大权依旧在总部,也就是出版社手里。

    不过,销售部那一成的销售分成,也是全部交给李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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