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司法权
第五章司法权 (第2/3页)
,足以让通判难为。
“区区一个小舅子,府君就敢干涉本县诉讼,这要是传扬出去,我这个知县还干不干?”
郑森看得门清。
事关府君亲戚,他乐于在门外看热闹,但是一旦掺和进去,那就黄泥巴掉裤裆,洗脱不得。
而且对于他这个知县的威严,也是巨大的打击。
“告诉李通判,一切要秉公处理,本县绝不放过一个坏人,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郑森正气凛然地说道。
他上面有人,前途远大,自然不会畏惧知府的权势。
“是!”随从只能应下。
来到书房之中,他见到了一封从河间静海县寄来的书信:
大木兄亲启……
“黄太冲竟然想到给我写信,难得——”
郑森一见是黄宗羲的书信,立马就轻笑了几声,拆开来看。
内容倒是常规,问候了几声安否,就开始诉苦起来。
首先是黄册的重新编修,静海县衙役不足,半年的功夫,才梳理了整个县的三成,就已经卡住,难以进展。
更关键是,伴随着新政的展开,通判,商税,种种措施与地方士绅矛盾极多,县衙很难贯彻落实。
最后来了一句感叹:“亲民官难做,昏官也难做……”
商税涉及到了地方士绅的切身利益,而通判的设立,则渐渐侵害到地方保守的司法权体系。
说白了,村规,乡约,就是束缚农民的绳索,私刑屡见不鲜。
就连死罪,在那些保守的村民看来,也是他们应该的,县衙决不能干涉,也不允许干涉。
这让县衙的威势难以下及村乡。
郑森对此一直在努力。
任免大量的里长、保长,宣扬教化,并且强调地方私塾老师的重要性。
效果不错,但如果想要在县里如臂挥使,则是极难,
他最大的功劳,就是让通判对于全县有了具体的司法权,从而树立了衙门的威信。
“县尊,府里要求咱们送赶考的举子们去保定汇集……”
“春闱到了吗?”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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