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大结局

    第九十一章 大结局 (第1/3页)

    2007年,芦苇村。

    庄晓曼在弥留之际紧紧地握住李杰的手,她想要笑,却没有力气,最终只勉强扯动了一下嘴角。

    “胡蜂,我现在一定很丑吧?”

    她的语调非常轻,如果不是凑得非常近,很难听清楚她在说什么。

    李杰虽然已经年过百岁,但是他的底子打得好,如今看起来就像是七八十岁的老人一样。

    望着躺在病榻上的庄晓曼,李杰的眼中闪过一丝不舍,尽管极力的帮助庄晓曼调理身体,这些年来,用了无数的名贵药材。

    但是人力有尽时,庄晓曼的寿数到了,纵使他有通天只能,也无法继续延续她的生命。

    “不丑,你一点都不丑,你一直都很美!”

    “是……咳咳……吗?”

    庄晓曼握了握李杰的手,语气好似又回到了年轻时一样,可惜她的身体撑不下去了,没法在作出配套的动作。

    “其实,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你不是普通人…………咳咳,但是谁让我跟了你呢,这辈子我过得很幸福,很幸福。”

    “军统是什么地方,你也知道,当年我早就做好了为国献身的准备。”

    “这辈子我最幸运的事,就是遇见了你。”

    说到这里,她顿了顿,转目看了一圈周围的子女后辈们。

    “没有你,我或许早就光荣了,到时候草席一卷,也不知道会被埋在哪个乱葬岗,连个木碑都没有。”

    李杰轻轻的点了点头,没有打断庄晓曼的话,她留在人世间的时间不多了。

    “老头子,等我走了,你一定要好好吃饭,每天起床记得喝一杯水,晚上早点睡觉,没事多出去溜达溜达,有空的话出去玩一玩,我知道,你的身体很好,再活个十年八载的肯定没问题。”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庄晓曼把所有的时间都给了李杰,她没有说任何小辈的事,因为该说的平时都说过了。

    最后的这段时间,太宝贵,庄晓曼舍不得浪费每一分,每一秒,她的眼神里充满了眷恋和不舍,她不想走的这么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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