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金融大厦的倒塌
第十七章 金融大厦的倒塌 (第1/3页)
1990年12月15日,最大的金融危机展露了苗头。
国际清算银行是国际性的协商机构,规定银行对融资必须维持最低8%的“自有资本比率”。
也就是说,要贷出100円,至少要有8円自有资金作为支撑。银行资本如果过少,国际融资能力就会受到限制。
80年代初期,日本因广场协议进入到泡沫经济时代,世界各大银行齐聚国际清算银行达成一致意见时,日本的银行却要寻求特殊待遇。
由于股票涨跌剧烈,在外国并不承认将股份计入自有资本。像米国等一些国家甚至不允许银行持股。
但在日本,作为“稳定股东”制度的一个环节,银行会持有许多会社的巨额股份。
因此,在制定国际清算银行规章的会议上,全世界只有日本的银行认可将股份计入自有资本。
这一事件,在股市崩塌后成为了一条导火索,不过在上一任首相海部俊树,以及新首相宫泽喜一的全力干涉下,股市影响到银行自有资本的事情始终被压制着。
然而,在这一天,随着各大银行陆续出现难以抑制的内部腐败和外部呆账问题后,最恐怖的事情还是以猝不及防地形式发生了。
日本各大银行持有的自由资本比例骤然降低到了8%以下,而且还在持续突破最低值,这一点无法掩饰,且难以挽回。
几乎在第一时间,大藏省和日银便下令让证券会社、保险会社、年金基金会社买入股票,将股市强行抬起来,防止因股价的大幅度下跌而导致银行自有资本比例下跌到一个令人难以直视的数值。
之前将股票资本计算到自有资本里,是为了提高自有资本比例,没想到这个操作反而成了束缚他们,甚至压倒他们这头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不得不积极相应的各大非银行金融会社苦不堪言,又没有办法,只能出资大量购入股票,希望能抬起崩溃的股市。
令人震惊的是,作为这一救市大军第一主力的山一证券,却在投资时被爆出骇人的金融丑闻——
看似繁荣,在泡沫经济破裂后依旧能上国会特殊金融扶持名单的山一证券实际上负债累累!
它还存在大量违法行为,主要一点是山一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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