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节 魔女

    第四十六节 魔女 (第1/3页)

    “那女人叫沈小酒,是外国人,华裔。”郑哥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是很厉害的人。”

    这个之前他已经在车上听警察(也许还有一个法医)谈起过了。但是那个时候的感觉远没有自己现在这么震撼。

    “厉害到什么程度?”有人问了一句。

    “没有生死大仇的还是就此算了,别想着挽回面子什么的。家里人让我立刻滚蛋,出国去。”郑哥回答。“否则被她打死就是白死。如果不想出国,马上准备上人家大门去赔礼道歉,还要准备一笔钱来赔偿人家精神损失。起码百万级的赔偿。”

    他这番话说的斩钉截铁,让周围听众情不自禁都倒吸一口冷气。

    “怎么可能就这么收场……她可是……她杀了起码10个人吧?”八死四重伤,

    “当然可以收场了,人家是合法持枪,正当自卫。别说打死10个人了,打死一百人都没事。这是自卫!事情估计就这么算了,不会上法院。你非要上诉也可以,人家最多多麻烦一点,花费几天时间里过过流程而已。反正这事已经被定了,这里不管是谁都翻不了天。想要翻天除非去首都,谁家能上首都有关系的?不,应该说上首都也没用,除非大长老出面翻案,否则根本就没有任何机会。”

    “可是……我那兄弟呢?他可是被打死了啊!他没有武器的啊!”

    “那是流弹误伤……”郑哥表情很难看,显然完全没料到是这么一个结果。“你可以索赔,但别指望她会坐牢。最多赔你三万五万的,有意思吗?估计赔钱简单,下一次她上门就杀你全家了!杀了你全家她照样拍拍屁股走人。”

    他们曾经就让弱者如此绝望。但现在轮到他们作为弱者去感受绝望了。

    “她有枪!她怎么可能合法持枪?”另外有人问。

    “当然合法了,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是可以持枪的。她应该挂上了某个科研机构,算是专职守护人员。所以是合法持枪!有单位盖章证明的持枪证,绝对合法。”郑哥说道。现在的他心头已经凉了半截,知道这次自己这群人是真的踢上铁板了。

    不只是踢上铁板,而且这铁板上还有倒刺:事情还没完。他们自己觉得自己这边已经吃了足够大的亏,但刚才电话里很清楚的说明白了,对方还不肯罢休。这就是为什么家人要他要么立刻出国避一避,要么就得上门赔礼道歉外加赔款的缘故。

    斗不过,惹不起,而且人家不肯就好就收……这事情还没结束呢!

    “为什么这女人这么厉害?”有人就郁闷了。这么吊怎么不上天呢?

    “据说她是某人的保镖。”郑哥说道。“她的雇主很厉害,而且愿意为她出头。”

    保镖、管家、司机之类职业常常会出现这种情况:被大人物当做家人看待。所以这些人物看似不起眼,但实际上真的动用起社会力量的时候,他们会等于大人物本身,非常厉害。

    “她和那个小洋妞是什么关系?”不会是那个小洋妞的保镖吧?

    “不知道,应该是朋友或者长辈之类的关系。”郑哥回答道。

    “是她的老板包养了那个小丫头?”有人问道。他们之前就从陈栋那里知道小洋妞的事情了。

    “不可能的啦,人家老板是个女的!”郑哥说道。正常人很容易这么想,但是知道是女老板之后此类猜测可以直接放弃。“否则怎么会请个女保镖?”

    “那小洋妞应该只是普通家庭。”陈栋补充道。这个事情他打听过的,他甚至知道小丫头上头还有一个姐姐,是某个小城的警长,她妈妈则是一个赌棍,外面欠下不少债务。当然这才正常,否则一个手眼通天的外国小丫头怎么可能跑到共和国这里就读东洲大学?这东洲大学是什么档次的学校?这里也不是梧桐树,怎么可能栖息金凤凰?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都是一个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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