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五章 孙林父驱逐卫献公(四)

    第四百三十五章 孙林父驱逐卫献公(四) (第2/3页)

 师旷说:“卫侯恐怕才是那个做得太过分的人吧?明君奖赏善举而惩罚恶行,养民如子,像上天一样罩盖子民,像大地一样包容苍生。子民侍奉明君如父母,仰望如日月,敬仰如神明,敬畏如雷霆,怎么能驱逐他?

    “君主,是神之主、民之望。君主如果侵夺民财,使祭品匮乏、百姓绝望、社稷无主,留着这样的君主有什么用?不驱逐他难道还要忍受他的剥削?

    “上天生民而立君,又设立有司(司法官)管理人民,使其不失本性。国家有君主又设立卿士,令太师教育君主,以规范君主的行为,不使其过度。所以天子下设有公,诸侯下设卿,卿有侧室,大夫有别宗,士人有朋友,庶人、工、商、皂、隶、牧、圉各有亲昵之人,于是人们相互辅佐。

    “行善会受到奖赏,有错会得到匡正,遭遇祸患能被救助,犯罪会遭到惩罚。从天子以下,人人有父子兄弟,用以监督个人的行为。所以命史官记书,命歌者献诗,命乐工诵谏,命大夫规劝过失,命士向大夫传递民声;庶人、商旅、百工都可以指出君主的错误,并通过士、大夫传递给君主。

    “因此《夏书》:‘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描写官员在民间收集谏言的场景)。’每逢孟春正月,世人可以向遒人提交谏言,以矫正君主的失常行为。

    “上天爱民,岂能容忍独夫民贼凌驾于人民之上,纵容暴君佞臣愚弄、压制、盘剥人民?上天岂能屈从独夫民贼的淫威,抛弃天地之姓?以臣所知,绝不会的。”

    晋悼公觉得他的话有些刺耳,不禁有些恼火。他又把中行偃召来,向他征求对卫献公被逐事件的看法。

    前面说过,卫定公去世后孙林父便将家中的名贵器物全都转移到戚邑,同时不惜花费巨额家产结交晋国权臣。孙林父多年前就与中行偃建立了亲密的私人关系,送给他的财产都能武装一支五百人的军队;相反,卫献公却舍不得花些代价来收买代言人(因为他是个贪婪吝啬的小气鬼)。

    中行偃回答道:“如果一个君主只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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