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八章 知识时代
第二百四十八章 知识时代 (第3/3页)
为什么有把握开这种公司,其实和目前国内的公司申请制度有关系。
他拿不出这么多钱,可以向公民股票交易所申请成立万众公司。
根据一般通用原则,作为商业模式的提出者,可以获得公司2%的原始股,然后根据相关规定,他可以出资获得公司最多不超过7%的股份。
也就是说,他最多可以获得该万众公司9%的原始股。
只要他商业企划案和盈利模式,给得足够清晰和有潜力,申请成功之后,公司一挂牌认购,不愁没有人送钱过来。
在这个知识为王的时代,新人类不是没有知识,而是缺乏知识变现的手段,他的商业模式,便是给了新人类知识变现的机会。
兴奋的高仲轩连夜找资料写企划案,他必须争分夺秒就方案设计出来,然后先注册商业模式保护。
所谓的商业模式保护,是针对新开创的商业模式,享有为期五年的商业模式保护期,一旦启动商业模式保护,其他人或者公司,便不能使用相同或者相类似的商业模式。
忙碌了三天时间,他的商业模式申请已经被批准,商业模式保护机制自动启动。
将公司命名为“实践者科研服务公司”之后,高仲轩立马上了南柯梦界,进入公民股票交易所的万众公司申请窗口。
另一边拿出自己大半年来储蓄的六万块,拿出两万购买了一个广告推广。
果然一推广,网络上一大堆嗅觉敏锐的投资者,立马察觉到实践者公司的潜力,万众公司是可以先内部认购30%原始股的。
除了高仲轩自己拿下的9%,剩下的21%原始股,自然成为这些投资者们的目标。
很多手上还有投资名额的投资者,立马打电话或者发邮件过来。
高仲轩利用这唯一一次可以中饱私囊的机会,给出了每股100元,加5块的认购费用(这个费用就是归属高仲轩自己的)。
实践者公司一共发行2000万原始股,意味着卖出这21%原始股,他将获得2100万元。
防采集自动加载失败,点击手动加载,不支持阅读模式,请安装最新版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