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1 一字之差,天地之别
No.11 一字之差,天地之别 (第2/3页)
别的不说,就只说进入夏家就可获得在项阳城的永久居住权,就足以让很多人为之疯狂了。
“这是我的玉佩,你拿着,有它在侍卫不会驱逐你们,当然,如果你想通了,也可以凭它随时来夏家找我。”夏云峰决定交下凌枫这个朋友,别的不说,仅是能将一部身法修炼到大成之境,就足以让他重视了。
“那就多谢了。”凌枫倒也不客气,毕竟他这一次也不一定很快就能够将功法卖出去,有了它可比那个什么通行证好用多了。
不过,他不喜欢欠人情,这笔账他记载了心里,以后有机会还他。
“我还有些事情,就此别过。”夏云峰拱了拱手,随即翻身上马,很快便消失在人群之中。
“哥,你为什么不同意啊,你是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进夏家做事!”小英很想不通,这夏云峰邀请的不是她,否则她肯定会第一时间同意。
“傻丫头,那样的小家族能容得下哥这尊大佛么?”凌枫自恋地说了一句,径直朝前走去。
转了一圈,凌枫发现这内城与外城的差别极大。
在外城,你放眼望去,尽是破旧不堪的房屋,住在那里的人基本上都在温饱线上徘徊,用凄惨来形容也不为过。
可是放眼内城,却一片繁荣的景象。
如果不是他从外城进来,并亲眼见到了城外的那些恐怖的妖兽,还想象不到外面会是那样一个世界。
内成与外城就字面上看只有一字之差,可是实际上却如同天堂与地狱一般,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这一发现让凌枫很不舒服,外面的人时刻面对着妖兽的威胁,整日担惊受怕,甚至为了一日三餐而发愁,可这里的人却在享受。
凌枫不禁想问,你们凭什么。
现在他也终于明白人类为什么会被妖兽逼得一退再退,就是因为有这群视人命如草芥的混蛋存在。
“哥,你怎么了?”小英发现凌枫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有些不明所以。
“没什么!”凌枫摇了摇头,不再去想这些,因为这并不是他一个人能够改变的了的,随后用夏云峰给的玉佩找了个酒店暂时住下,之后又吩咐了小英一句,自己则离开了酒店。
因为看到了这里的情况,凌枫几乎可以确定,一旦兽朝爆发,这群人绝对不会出城营救,还是靠自己比较好。
所以,他决定尽快将《玄天劲》卖出去,得到灵石之后尽快突破修为。
来到一间裁缝店,买了一个大褂,之后又走进了一个胡同,出来的时候,他穿上了这个大褂,可是面容却成了另一个人的样子。
而且他身上的气息也被他使用特殊的手法敛去,除非对方的神魂高过自己,否则根本看不出自己的修为。
随后,他直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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