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119 旷然散我愁-5

    章119 旷然散我愁-5 (第3/3页)

支持。这些地方的商会,自然是清流商会中执牛耳者,各地商会的规矩章程如果有不同或者纠纷,往往以这些商会的章程和裁决为主,否则的话,就会被廪生斥之为“奸商”。

    扬州本地望族中原来也有清流名士,但自从辽兵入寇后,这些“名士”纷纷迁居江南。赵行德参与扬州章程的制定,无疑是一种明确姿态。他以清流领袖和无敌名将的双重身份,大大地提高人们对烽火扬州的信心。朝廷户部比铁公鸡还一毛不拔,富商和廪生们控制着州学,增加赋税比登天还难。扬州官府为了筹集重建地方的钱粮,赵行德为了将经略南海,都需要刺激人们的信心。

    郑彬、谭自在等人一开始只是希望借赵行德的名望和支持打开一个局面,然而,这一来二去地讨论之中,他们越发意识到“君子法”和“清流法”看起来相似,但究其实质,完全是南辕北辙的东西。这二人食髓知味,开始细心和赵行德讨论起如何将“君子之道”化用在商会的章程之中,吸引更多的商贾,更多百姓到江北安家落户。

    官府将和商会共同建立一个证信堂。无论商行还是百姓,可以自行订约立契,一文钱将约定的契约保存在证信堂里,无论这些契约多么古怪,只要不违反当时朝廷的法令,任何契约的相关人都可以请求扬州官府执行他们。证信堂立下了许多规矩,多方限制管事欺瞒东家的行径。许多管事不但掌握东家的生意,自己也经营着买卖。商会规矩是宁枉勿纵的,只要有任何细微的可能损害东家的利益,东家都有权收取管事从自己生意中因此获得的利益。如果管事自己欠的债,债主也不能变卖东家的房产货物。这样一来,江南富商就能放心在扬州置办产业,通过各种契约控制管事,而不必担心被他们借机营私。

    淮南一向是盐商富集之地,扬州商会为了筹集买船出海的银钱,几乎挖空了心思。

    证信堂成立后,商会南海船队订立了一个模范契约,商会作为船主与入股的百姓,成为了管事和东家的关系。船主如果再遇到风雨、海盗袭击的时候,抛弃掉共同的货物,保留船主自己的货物,那么船主就要补偿入股者的损失。因为南海贸易具有极大的风险,而为了鼓励人们入股,商会还成立了一个交易所,人们可以根据南海贸易的情况和各种消息,第一时间在交易所将手里的股份卖掉。即使船队全部沉没,只要在这之前脱手,还是能保住本钱。相应的,船队满载而归的话,手握股份的人最后就能大赚特赚。

    为了刺激富商巨贾们的赌性,每条船的利润都有五成算在南海商队的总收入里面,剩下五成单独开裂,相应的,除了南海船队的股券之外,每条船也有单独开列的股券。证信堂里的文书详细列明了货物的种类,贸易的方式,甚至有船老大和掌柜的个人介绍。如果看好某一条船的话,就可以单独买这条船的股份,收益说不定就会远远超过买普通南海股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