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105 日月无偏照-4
章105 日月无偏照-4 (第1/3页)
小河旁边的的呐喊声,很快就被草原上无时不在的大风吹散了。
上京城头,卫士环列,禁卫森严,耶律铁哥‘侍’奉耶律大石观看契丹部族放牧牛羊,大顺‘门’城楼的视野极为开阔,仿佛置身于广阔天地之中,眼前是这无边无际的美景,不免心旷神怡。这是风和日丽的一天,朵朵云团轻盈地天空中飘浮,无数牛羊散布在草原上缓缓移动,远近牧人嘹亮的吆喝不时传来,还有牧人放牧时大声唱歌,赞颂契丹人的英主耶律大石。
对契丹八部首领而言,耶律大石依然是说一不二的雄主,在契丹人心中,他仍然是令人敬畏爱戴的皇帝陛下。南征结束后,大部分幸运的将士各归部落,他们都带回了奴隶和大量的战利品。北院再度登记了国人子弟,将年满十八岁以上的男丁补入北院兵籍,而十八岁以下的也统一由朝廷承担衣食。阵亡的将士遗孤由北院每月发给禄‘肉’禄米,男孩年满十二岁之后进入宫帐军的童子营,‘女’孩则由萧皇后抚养,将来听凭她们的自愿嫁给宫帐军的勇士。死者已矣,创伤和挫折已经渐渐抚平。几个月来,辽军士气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
在南征中,辽军不但掠取了大量战利品,还获得了几乎所有宋朝器物的图样和制法,朝廷的工坊得以仿造宋国火炮、火铳、强弩等军器,还将棉布、瓷器、丝绸等物的图样、制法大量地散发给契丹贵人开设工坊。因为担心粮草不足,北院请耶律大石下旨免除了农税,命令河北的部族少要将四分之一的田地种满庄稼,并承诺将来会高价收购军粮。
辽军南征掠取了数以百万计的奴隶,为此,耶律大石命北院专‘门’颁布了《牧奴法》,规定所有的奴隶都要在南院登记造册。此外,南院开设了买卖所,奴隶的买卖都要在买卖所中进行,并且缴纳卖价一成的奴首税。南院按照体力、技艺等将奴隶划分为六等,规定奴主不可低于底价卖出所拥有的奴隶,但可以按照底价将奴隶卖给南院朝廷。奴主每年都要向南院报告拥有奴隶的数量,买卖情况,特别是奴隶死亡的数字和原因。奴隶饿死的,奴主要受鞭笞惩罚。饿死三名奴隶以上者,奴主将处以绞刑,所有的奴隶收归朝廷。南院登记在册的三等以上奴隶匠师,奴主不得‘私’下用刑,不可‘私’自打杀,倘若有违,则对奴主处以罚金,罚奴,甚至‘乱’箭‘射’死之刑。若奴主自觉不能役使、养活奴隶的,可以把奴隶无偿送给南院朝廷。国族与奴族不得通婚,更不能生育子‘女’,若奴主与奴隶‘私’通生育子‘女’,则犯了‘混’‘乱’国族血统之罪,处以没收奴主家产,贬入奴籍,连子‘女’一起收归南院所有。
在南征期间,耶律大石深感可用的人手不足,他让北院考虑在奴仆中重开科举之事,分别经义、匠艺、簿记等科目考试。只有四等以上的奴仆才能应举,中举之奴仆专供皇帝陛下及南院衙‘门’差遣使用,倘若得宠的话,还可以外放出去,为陛下管理其他的奴隶。中举者在南院登记为一等官奴籍。这些一等官奴平常出入与国族差别不大,但对于四等以下的低贱奴隶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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