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时期煤炭的开发利用
北宋时期煤炭的开发利用 (第3/3页)
工,造成上述诗中形容的煤烟云雾,这就完全可以理解。
二十多年前,陕西铜川市西南黄堡镇发现了宋代耀州瓷窑遗址,遗址的火膛及灰坑内均发现有煤块[82]。考古界认为,耀瓷在北宋得到大发展,是同煤的使用密切相关,而铜川又是重要产煤区,为当时耀瓷的发展,解决了燃料向题[83]。需要补充说明的一点是耀州也是北宋产铁之地[84]。
关于陶、瓷业方面的生产用煤,熙宁七年,《宋会要》还有这样记载:“勘会在京窑务,所有柴数于三年内取一年最多数增成六十万束,仍与石炭兼用”[85]。柴与煤炭兼用,这是开封官府窑务在北宋后期生产的燃料结构。开封窑务是专门生产砖瓦、缾缶之器以供朝廷的官府工业[86]。北宋末年,又发展出了著名的五大瓷窑之一官窑。官瓷窑的发展是否也象耀瓷的那样与煤炭有关?这还有待于研究。
考古与文献已证明了北宋个别的陶、瓷业已用煤炭生产。那么在其它产煤、用煤区,如著名的磁州窑,共名满天下的“磁器”,几乎取代了“瓷器”之名;河东路的霍窑、榆次窑等;五大名窑之一的定窑就紧连产煤区真定府之东侧;这些瓷窑在北宋木柴能源供应不足的情况下,是否也象冶铁手工业那样,就地利用了本区的煤炭资源?也有待于深入研究。就前述徐州冶铁业依赖于白土镇煤炭的发现,才摆脱了木柴危机而获得新生情况来看,同在白土镇而以其白瓷而名重一方的萧窑,“凡三十余窑,陶匠数百”[87],他们的兴衰命运大概也应与徐州冶铁业别无二致。而在上述产煤区还有一些以燃料为动力的手工业,如河东重要的制矾业、盐业,以及其它的金属手工业,是否也用煤?均有待研究。
四、时空坐标上的煤炭分布点
有宋两朝都不是一个尚于理财的王朝,而是一个精于发财的政府。大凡商品不论巨细皆有“住”、“过”之税。政府尚还利用禁榷手段,将赢利厚大的商品纳入官卖,独专其利。有关宋代煤炭的古文献中,其讲煤炭税及官卖的材料相对要多于其讲煤炭生产方面的材料。这一情况,一方而说明宋代煤炭不仅作为商品进入流通,而且流通量不小,利润很高,否则官府决不屑于一顾而宫卖。另一方而,靠着这些税收与官卖的记录,使我们对北宋煤炭的生产与使用情况得以从时间和空间上找出个大概的轮廓。
先就河东路说,大中祥符二年(公元1009年)十月诏:“如闻并州民鬻石炭者,每驮抽税十斤,自今除之”[88]。此距北宋开国不过五十年,太原地区已经有了煤炭税的历史,大中祥符二年才下诏免除。可是此后不久,陈尧佐又“奏除其税”[89]。陈尧佐调知河东并州的时间是天圣三年(公元1025年)至天圣五年[90]。那就是说在大中祥符二年免除并州煤炭税之后的十六年里,太原地区煤税很快又恢复了,所以才有陈尧佐再奏免之举。另外,根据庆历元年,张亢在河东最西北边的府州焦山利用“石炭穴,为筑东胜堡”[91]以拒西夏兵一事来看,府州(治所在今陕西最东北的府谷县)也是河东路的煤炭生产地。石炭穴就是开采煤炭的矿井或矿区。于是,见于明确记载的河东产煤区就有太原府、府州以及前文说到的晋、泽、石三州和威胜军。从历史地图上看,从河东路之最北一直到晋中、晋南的广大地区上都有北宋的产煤地。当然,实际情形可能还远不止于此,史书上谈这里的煤炭时,也常常是用“河东”这个泛称来说。
而河北西路磁、相州的情况,见于所引考古成果及《宋会要》材料。这里有鹤壁大型古煤矿遗址,煤产量高,利润也很大,朝廷采取专卖形式经营。天圣四年(公元1026年)后,才开始允许民间私人插手煤炭买卖。这里的煤炭生产及其进入流通,看来也是从北宋早期就开始。
从相州往南,越过卫州就是河北西路最南端的怀州,今日河南省的焦作煤矿就位于此地,它与前述磁、相州的煤矿同处于一个煤田区内,这一煤区的煤炭在北宋已被开发利用了。神宗熙宁元年有诏说:“石炭自怀至京,不征”[92]。大概是开封燃料又告短缺,所以,以免税来刺激商人们由怀州往汴京贩运煤炭。这道诏令不仅反映了怀州到开封的煤炭税情况,而且也说明了怀州就是开封煤炭消费的供应地。前文说到的汴京窑务柴与石炭兼用,其石炭就是来自怀州。此事史载如是:“其石炭自于怀州九鼎渡武德县收市”[93]。再有,元符元年,“京西排岸司言:西河石炭纲有欠,请依西河柴炭纲欠法。从之”[94]。这西河石炭纲来自何处?从《文献通考》所说的宋东京之制,“永济、永富二仓,受怀、孟等州所运,谓之西河”[95]的情形来看,西河石炭纲应当来自怀州、孟州(治所在今河南孟县,它与焦作市同属今新乡地区)。但是,据当时都大巡护惠民河王,克基言:“惠民、京、索河水浅小,缘出源西京、郑、许州界”,“京、索河下合西河、湖河”等[96]。这里还有一条具体的西河,它上接京、索二河。《中国历史地图集》第六册未收入此西河,而所标京、索二水也低觉太短,仅在郑州境内。而据王,克基源出郑、许州界之说,京、索二水似还应当由郑州向南延伸进许州(元丰后称颖昌府)境,然后汇合于西河。而今天河南平顶山煤矿就在这里,它的北面、东面及南而几乎为许州(颖昌府)所围(参看谭共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六册)。北宋西河石炭纲是否又与此地煤炭有关?这恐怕还需要深入研究。而今天河南省的煤炭储量居全国各省区前列,煤田就是分布于京广铁路以西,北起鹤壁、焦作,南到平项山的这一地区内。现在,再回到河北西路最北端的真定府来看,前而已说过,明道元年(公元1032年)废真定府石炭务一事。这说明公元一○三二年以前,这里的煤炭也是由政府垄断专卖的。具有政府专卖价值的商品,往往是那些生产与消费量较大的产品。由此看来,真定府煤产量也不会少。综合上述河北西路的情况,可看出地当华北煤田区的河北西路,从其最北端的真定府到最南界的怀州,这一广大地区的煤田从北宋前期就已被开发利用。
陕西各路煤炭税则又不同,天圣六年(公元1028年),陕府西路转运司杜詹奏请本路近边各地商税,请就近直接送纳附近州军作军费,其中有关煤炭税的记载是:“邠州永昌、韩村、秦店、左胜、洪河、龙安庄、曹公庄、房陵村、李村买扑石炭,定平县张村、陵头村等务并赴宁州”[97]。这些村、镇小地方,大概是因为地处偏僻之地,煤炭税零散,税务官员又不愿前去,所以朝廷干脆以买朴这种商人包税的形式来收取此方煤炭税。值得注意的是,邠州也是北宋的产铁之地,铁器十分有名,共中火筋、剪刀被列为上供之品[98]。综合前述的延安地区以及耀瓷煤炭取给地的铜川煤矿,我们可发现,北宋陕西路这些地区的用煤基本上与今陕西省煤田分布于本省北部及渭水以北的情况相一致,象铜川地区也是今日陕西省的主要煤炭基地。
北宋时用煤稍晚的地区就是位于我国淮北煤田区的徐州,它是从《石炭诗》所说的元丰元年找到煤炭以后开始用煤的。
整个北宋的煤炭税及煤炭官卖,虽时有废免,但总的趋势是有增无减。尤其自徽宗崇宁以来,“沿汴州县创增镇栅以牟税利。官卖石炭增二十余场,而天下市易务,炭皆官自卖”[99]。说明不仅沿汴河地区增加了煤税征收点及新增二十多个官卖煤炭场,而且“天下市易务,炭皆官自卖”,官卖石炭遍及全国。这一情况,一方面暴露了统治阶级横征暴敛的贪婪本质;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北宋晚期,煤的消费量也在急剧上升,统治者才会感到此中利大可图。重和二年(公元1119年)八月十八日,吏部在“选人任在京窠缺”的官位时,提及“河南第一至第十石炭场,河北第一至第十石炭场,京西软炭场、抽买石炭场、丰济石炭场、京城新置炭场”[100]这样一些官卖煤炭场的情况。根据吏部是在派选京城官员,以及《东京梦华录》在记述开封仓储库房时也谈及“河南北十炭场”[101]的情形来看,上述二十多个官卖煤炭场的分布,应当是在开封或京畿地区。这说明北宋后期,开封已成为当时民用煤炭的最大消费区。前面说到的“沿汴州县创增镇栅以牟税利、官卖石炭,增卖二十余场”,就是与开封的煤炭消费有关。所以,南宋人说:“昔汴都数百万家,尽仰石炭,无一家然薪者”[102]。这里的“无一家然薪者”虽属夸张之词,然北宋后期的开封确有“尽仰石炭”之实。
而朝廷从煤炭税及官卖煤炭中图利的结果必然要影响到广大煤炭消费者的消费利益。还在哲宗元符年间,民间就已有了“近官鬻石炭,市直遽增,皆不便民”[103]的反映。当时哲宗朝的煤炭官卖及炭税,都远不及以后的“崇宁以来”的徽宗朝恶劣而尚且还如此扰民。那么,到了徽宗时代(公元一一○一——一一二四年),其恶劣的后果也就可想而知了。尽管元符三年(公元1100年),宋廷曾作过委婉解释和动听承诺:“石炭自近年官中收买,置场出卖,后来在市价转增高,实于细民不便。诏罢平准务,仍今后更不官买石炭出卖”[104]。从这一解释中,我们还是不难看出煤炭官卖的低价进高价出的掠夺实质。至于“今后更不官买石炭出卖”的许诺,则不到两年,就为所谓“崇宁以来”的事实所拆穿,不过是一句无法兑现的空话。
结束语
“石炭自本朝河北、山东、陕西方出,遂及京师。陈尧佐漕河东时,始除其税。元丰元年,徐州始发,东坡作诗记其事”[105]。这是南宋人朱翌对北宋煤炭使用情况的总体概括,它与本文所论述的整个情况基本一致。整个北宋时期,产煤与用煤的地区基本是在我国秦岭、淮河以北的一些主要煤田分布区内。煤炭不仅作为当时的民用燃料,而且主要是作为手工业燃料来使用的。可以明确肯定以煤为燃料的手工业有:冶铁业、兵器制造业、铁货币铸造业、陶瓷业以及造船业等。而其中以冶铁业方面用煤最为广泛。并且产煤用煤之地也往往是北宋的重要产铁地。而南方地区,前述的高宗南逃时江南地区仍还是“思石炭之利而不可得”的局面,煤在北宋时期,南方还未象在北方那样广泛使用[106]。当时北宋全国燃料的使用状况正如陆游所概括的那样,即“北方多石炭,南方多木炭,而蜀又有竹炭”[107]。这就是北宋南北方燃料使用的不同结构与特点。
此文是一篇资料,并非本人所作。很遗憾现在已经找不到出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