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九章 工商税费改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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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就是发票么。
马强眼珠转了转,后世的华夏基本上也是按照发票来收税的,虽然允许有未开票收入,但因为后来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不开票给对方,对方就没法抵扣税款,因此基本上所有的商业活动都会开票。
当然,一些根本无法抵扣税款的个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除外,在后世的餐馆中,就时常有老板以饮料代替开票的小手段来逃税。
可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情况,后世那是因为进入了信息时代,是信息比对抵扣,很难出现阴阳票,但在这个时代,阴阳票不要太简单啊。
马强便把自己的疑虑说了出来。
“如果有商贾,明明是给客商交易了十万钱,但在书卷上只记录为一万,并且给客商写的是十万,那该怎么办呢?”vp
“所有货物出城时,都需要凭借书卷查验,如此便可防止他们少开书卷了。”
马强听这书卷有些不顺耳,摇头说道“这书卷不太好听,改叫发票吧,这个市税也改为营业税。
至于发票和出关的比对,大量货物你出城知道,但小量的呢?这一来查验麻烦,而来例如珍宝、衣物,还有酒舍饭馆,总不能去看别人肚子里有几只**,贾先生首先就不干。
所以此法不错,但还需改改,首先要定下什么东西不收税,我的建议是,按照工商登记,那些小商小贩都免税,他们就是混口饭吃,而且很多人连字都不会写,怎么写发票呢?
因此只有具有一定规模的商贾,才需缴纳营业税。
但也要防止大商贾利用这条政策的漏洞去偷税漏税,这一点,在工商登记时要强化法人和股份概念,登记是谁的产业就是谁的产业,如果是大商贾开的分店,也要记录在案,政策统一。
这样,我们的精力就可以集中对付那些大中型的商贾,省掉我们很多麻烦。
其次,要弱化事前,强化事后,营业税以商贾自行申报为主,但各郡乃至将军府的财监局要进行选案稽查,偷税漏税的,抓到之后,严惩不贷,按照偷漏税款,最轻三倍罚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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