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给跪了

    第27章 ▄█▀█●给跪了 (第2/3页)

    慕远一脸激昂地道:“放心吧!刘哥。”

    说完,慕远便如脱缰的野马一般冲了出去。

    看着那欢快的背影,刘朝华突然冒出一个问题:“你说小慕会不会把人抓回来?”

    丁卯翻了个白眼,道:“刘哥,大晚上的,别说这么恐怖的话题。”

    说完,丁卯便去周边尚未关门的店铺走访去了。

    这种发生在大街上的抢劫,现勘什么的没有太大价值,周围留下嫌疑人生物特征的可能性极低。倒是走访,说不定能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

    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追逐雷和闪电的力量……

    慕远觉得,什么追逐雷和闪电力量的人脑子都有问题。

    追上去干嘛?被雷劈吗?

    所以,追嫌疑人才是最正确的选择,既可以锻炼身体,还能赚侠义值,说不定就抽到一块无限宝石呢。

    慕远一路飞奔,无暇顾及周围行人看向自己的眼神。

    他觉得,这些人对此刻的自己一定是崇拜的。

    这又给他增添了追赶的动力。

    “现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都有监控,作为刚犯案的嫌疑人,多半不会立即乘车离开现场。对方最大可能就是步行绕道。而且只要确认没人跟踪后,对方应该不会继续保持奔跑状态,七八分钟,能走出6、7百米就算不错了。”

    想到这里,慕远信心更足,内心也更安定。

    可人一安定,就忍不住胡思乱想。

    “两百多克的金项链,这是在故意招贼吧?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

    “希望是真的吧,不然就算抓到了人,侠义值也不会太多。”

    脑子虽然在开小差,但他的鼻子却是在任劳任怨地工作。

    不停地嗅着空气中的气息,同时也没忘了抱怨夜晚空气中弥漫的烧烤味和火锅味。

    嫌疑人刚跑了七八分钟,哪怕牵条警犬出来,也有一定的几率完成追踪,更何况慕远比警犬可要牛逼多了。

    至少警犬无法从现场分辨出那是嫌疑人的气息,但慕远可以。

    跑了十来分钟,慕远稍稍有些气喘了。

    不过通过嗅觉细胞传递到大脑的气息越来越清晰,慕远干劲十足。

    转过一个街角,慕远看到前方一个悠然前行的身影,他穿着黑色夹克。

    ……

    高劲松表情很淡定,内心却是紧张得一批。

    就在刚刚,他闲来无事在大街上闲逛,突然看到了一件巨大的、金灿灿的物事,那物事套在一个肉质的脖子上,至于其他的,在那巨大的黄金面前全都可以忽略。

    同时,高劲松又有一些愤怒。

    他绝对那根金项链是对他的一种嘲讽!或者说是对他同族的一种嘲讽——这完全无视了小偷和抢劫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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