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十六章 巧遇人贩
第一卷 第十六章 巧遇人贩 (第2/3页)
都村,新中国成立后因为地理位置的重要性,政府将古都村扩建为古都市,并设为A省省会至今。
吴忠将要工作的地点就是古都市,即A省的省会城市,吴忠在一个星期后终于做出了这个决定,前往省厅打拐总队工作,而赵梅则留在百山市照顾吴病和胡壮的学习生活。A省的打拐工作之前一直隶属省厅刑警总队负责,在很多年前打拐工作受到全社会和政府的重视后,A省成立了针对性比较强的打拐办公组。因为工作对象、地点、方式、隐蔽性、社会影响等方面都有别于其他的刑事侦查工作,A省在磨合了多年以后终于将打拐工作分离出来单独成立一个打拐总队,这在A省乃至全国都是尝试性的首创。打拐总队在全省各市都有支队,吴忠之前就是在百山市的打拐支队任职副队长,现任A省公安厅打拐总队的副队长,可谓是平步青云。
中考的成绩出来后,吴病和胡壮的生活轻松愉快了很多,吴病的成绩一直很优异,胡壮勉强过了分数线,兄弟俩成功的考上了百山市第二高中,这是百山市最好的高中学校,与他们一样的还有白玲和张志,这是他们事先约定好的,要进入同一所学校。吴忠离开后, 吴病和胡壮的自由时间就更多了,两人整日无所事事,除了日常的拳法练习以外,兄弟两人已经无聊到爆,这段时间白玲去外地的亲戚家游玩了,而张志则利用暑期打工挣钱,本来兄弟两人也想跟着张志一起的,却被赵梅给坚决阻止了,这一日胡壮提出要去张志打工的地方玩,兄弟二人一拍即合后向赵梅说了一声就离开了。
张志打工的地点在百山市腾山区的一家西餐厅内,他在里面是端菜员,张志的年龄和吴病一样都只有15岁,本来按照百山市地方政府的规定,学生工和童工是绝对不允许录用的,因为饭店的老板是张志的邻居,老板很同情张志的处境和遭遇,在张志哀求了很多次的情况下,才勉强同意招录张志这个短期工。中考结束后每个家庭的孩子都沉浸在喜悦中,唯独张志却要为高一开学的学费发愁,因为他的几位叔姨已经开始商量要分割他奶奶的遗产——那套旧房子,因为那里成为了政府新规划的拆迁范围,原本破烂不堪的旧房现在已经升值,没有依靠的张志看着毫不顾及的几位叔姨在他面前吵得面红耳赤,没有人关心拆迁后的张志要住在哪,也没有人关心他未来如何吃饭又如何生活,这些冷漠的人中就包括张志的亲生父母。中考后张志不止一次的找到亲生父母,想去依靠他们,回应他的却是充满了陌生感和距离感的‘热情’,这种热情没有让张志感觉到丝毫的温暖,反而心中更加孤独和失落。张志出生只有一个月左右的时候,他的父母积攒了多年的矛盾也终于爆发了,最后双方在张志3个月大的时候选择了离婚,但是却没有任何一人愿意去抚养张志,最后只有张志的奶奶收养了他。张志的父母离婚后,双方都迅速的组建了家庭,没过多久也都有了各自的孩子,而张志则成为了那个多余的人。自幼没有享受过父爱和母爱,除了奶奶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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