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 互利互惠
第三百一十一章 互利互惠 (第3/3页)
是比普通合同稍微少一点罢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盗墓笔记》的人气才迅速的提升了起来。
而且,现在还只是迅速缩短和《鬼吹灯》之间的差距,双方目前为止的差距,还是相当不小的。
电台能签下《盗墓笔记》,是因为在很早之前,《盗墓笔记》根本还没有一点名气的时候,双方就已经签订了合同。所以当时的价位,整体来说,在电台财政可接受范围之内。
就是后来几次给《盗墓笔记》提升待遇,在财政上挤一挤,也还是不用太纠结的。
但是现在《鬼吹灯》的情况却已经不同。
《鬼吹灯》已经火了,是远比《盗墓笔记》还火爆的情况。
而且现在,其实早就有不只一家的音频类网站,通过华宇中文网的情况,开始联系购置《鬼吹灯》音频版本的播出权。
徐清本人,倒是倾向于帮郭建新一把。
但是事实上的话,《鬼吹灯》自从和华宇中文网签订了合同。
很多事情,就不是简单的就能自己说了算了。
上一世的时候,很多写重生娱乐文的作者,经常就是一穿越,直接好几个马甲,把上一世最优秀的那些作品,拿到新的世界。
先是炒ip,紧接着,就是自己用这些作品,拿出来拍电视拍电影,自己亲自进军影视界。
但是事实上的话,这种情况,在现实里,其实是有问题的。
除非驻站合同的形式,其他形式的合同,以后作者只要放心码字就好了,其他所有的情况,其实就已经交给了网站帮忙运作。
影视剧改编、音频版权、游戏改编版权、实体书版权、等等这些,都是网站方面帮着运营的。
普通作者就应该把版权交给网站方面进行运作,自己根本找不到门路。浪费时间浪费精力,最后的收益,还不见得比得上交给网站运作。
普通作者等着按照分成合同收钱就对了。
但是徐清想要直接用《鬼吹灯》的故事拍电视、电影,有几个步骤根本是跳不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