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赶集

    第4章 赶集 (第1/3页)

    第四章赶集

    那些勇敢的小伙伴们,尤其是以胆大包天、敢打敢拼著称的“二愣子”,那可是经常喜欢和何裕较劲的主!这次让何裕抢了风头,自然是不会服气的!

    由于想猎到野物之心太切,二愣子深入大山太深,自然就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他父亲天黑不见二愣子回来,带着自家的赶山狗,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被吓昏了!

    二愣子其实离路边已经很近了,但还是没有找到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醒来以后,二愣子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变得战战兢兢、胆小如鼠,据说可能是冲撞了山神被吓着了,请来一个“收吓”,才变得正常一点。

    他这一性格的改变,让他变得没什么出息,但在以后乱世中保全了性命,得到了善终。

    从这个角度来看,“二愣子”此次当英雄的壮举,倒也不全然是坏事,应该属于“塞翁失马”之类。

    赶山一共持续了十余天,村子四周附近的大山,都被梳理了一遍,收获是巨大的,各家的收获归各家。

    集体狩猎获得的猎物,当时就人头分配了,但每家的收获,还要提取一成给村里,做为“共同”使用。

    这次赶山,祭祀山神的费用,就是又村里“共同”出的。

    大水洞民风淳朴,都会根据自己的收入多少,上缴大约一成的收获给村里“共同”,倒也不需要去每家每户盘点。

    甚至还有个别人,为了争面子、出风头,浮报虚夸,悄悄多加一些交“共同”。

    当然,偶尔也有极个别的人,少交一些“共同”,但没有人会在意这些,就是知道了,也会一笑了之,更没有人会去追究。

    赶山完了,就是赶集,要把赶山所得的物品换成自己需要的物品和钱,才能体现出赶山的价值。

    野味之类的收获,可比家养的鸡鸭要值钱多了,一般情况下,都不舍得自己家吃了,肯定是想办法换成钱或粮食。

    一斤野味,可以换好几斤猪肉。这种不合算的事情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