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节 破天荒头一遭
第九十二节 破天荒头一遭 (第1/3页)
最早留意到申元邛的是观鹤楼的掌柜邓元祥。
他出身微寒,从跑堂的伙计做起,一步一个脚印,花了整整二十年才得到东家的认可,力排众议,提携他成为观鹤楼的掌柜。邓元祥又迎来送往整整三十年,见微知著,手腕高明,眼光尤其老辣,从来没看走过眼。他最为得意的经历是招待微服私访的大皇子,不动声色,又细致入微,从此得到达官显贵的青睐,尾大不掉,连东家都动不了他。
邓元祥并没有得意忘形,他娶了一妻一妾,多年来没有子嗣,也不打算收螟蛉之子继承香火。他亲口跟东家说,这些年身子骨不行了,请东家及早物色人选,跟着他做几年,等接手了观鹤楼,他准备告老还乡,颐养天年。东家听了很欣慰,觉得观鹤楼能有今天,邓掌柜功不可没,既然他如此知进退,做东家的也不会亏待了他,至于谁来接手观鹤楼,他早有打算,等过了年关,他最小的儿子会到观鹤楼端茶拜师,跟着邓掌柜好好学几年。
就在离年关还有三四个月的当儿,申元邛回到建南,故地重游,登上了观鹤楼,点了几道菜,一壶酒,神情淡淡的,拒人于千里之外。
观鹤楼乃是建南数一数二的大酒楼,价格高昂,非大富大贵之家负担不起,像申元邛这等孤身客凤毛麟角,难得一见。邓元祥第一眼就觉得此人身上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味道,低头琢磨,隐隐觉得有些面善,搜肠刮肚寻思了一回,记起他是珠宝商申无疆的独子,曾与一干官宦子弟往来,穿针引线,做些小买卖。
多年未见,若非邓元祥记性好,过目不忘,哪里还想得起这等小人物。听说申无疆缠绵病榻,客死他乡,不知此子有了怎样的机遇,竟脱胎换骨,判若两人,他暗地里叮嘱伙计小心招呼,酒菜杯碟都用最好的,切勿怠慢了客人。
无移时工夫,伙计麻利地奉上酒菜,一盘蒸鹿尾,一盘虾米煨萝卜,一碗四肺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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