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丢出去

    第十四章 丢出去 (第1/3页)

    秦铭之所以去而复返,是因为他突然意识到一件事,那就是既然都已经知道被碎尸的管家会变成厉鬼追杀它,那么趁着眼下它还是一堆碎肉的时候,一把火将其烧个精光岂不是更好的办法。

    所以他为什么要慌不择路的逃走呢?

    只是当他重新回到这儿后,面对着管家那排成“迷”字型的碎肉后,他心里面竟又变动的犹豫起来。因为他又想到一件事,那就是如果他利用火蛇术一把火将管家的尸体烧掉了,那他在鬼祟眼里完全就暴露了。

    如果这次事件里真像刘尧他们当时参与的那样,鬼祟完全是不可战胜的话,那么释放灵能就很可能是在间接自杀。搞不好鬼祟也不弄什么“游戏规则”了,直接将自己给干掉。

    可话说回来,他若是现在不将管家的尸体干掉的话,那么他之后不依靠灵能,想来还是很难逃脱的了追杀。因为从那张纸条上的内容来看,他这个“少爷”是被禁止离开洋楼的,而这样一来,厉鬼管家想要找到他,只需从上到下的挨个房间搜上一遍,那么他就无处可藏。

    所以这个捉迷藏的游戏,根本就不存在能藏得住的可能。

    现在不一把火烧了管家的尸体是死,回过头来被管家找到还是一死,秦铭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必须要趁现在将管家的尸体处理掉。

    不过他并没有使用灵能,而是从储物戒里取出一瓶火油来,随后将火油浇在管家的尸块上,继而便用打火机点燃了管家的衣服。

    管家的衣服很快就烧了起来,房间里也随之弥漫出一股子毛发被烧焦的味道。但是秦铭的脸色却依旧显得很难看,因为他发现靠这种点燃的方式,是完全做不到在短时间内将一具尸体烧光的。

    最多只能让一具死尸成为一具焦尸。

    并且更加糟糕的是,管家分布在地上的那些被烧焦的碎肉快,此时也像是诞生出生命一样,开始颤颤的震动起来,并且有聚在一起的趋势。

    见状,秦铭心中大急,觉得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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