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一章 政令

    第四百一十一章 政令 (第1/3页)

    乾隆二十二年,八月初十。

    张瑞在携一众的朝廷大臣在对祭拜了明孝陵后,便处决俘虏中那些被乾隆编入《贰臣传》①甲编人员的子孙祭天。而这其中以如李永芳四世之孙李侍尧等在满清朝廷身居高官者最为凄惨。

    别人都是一刀了事,他们却是得身受最为严厉残酷的凌迟之刑。

    凌迟又称千刀万剐,在明朝以及明以前,非十恶不赦之重罪不用,如谋反、大逆等。但是到了清朝乾隆的时候,为了强压百姓不得有一丝反抗的思想,却是成了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等触犯伦理道德之罪,也要处凌迟刑。

    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都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清朝中前期尤为突出。

    凌迟之刑,能在满清十大酷刑中占上一席之地,自然是残酷至极。而在后世中经常接受着人道主义教育的张瑞自然是不太乐意国家存在着这样的刑罚。

    于是,张瑞便有意在朝廷稳固后便颁布法律,废除满清十大酷刑这类的残酷刑法,让燚朝从今往后的所有重罪死刑犯都只进行枪决了事。

    也是因为这样,张瑞本不准备使用这种的残酷折磨人的手段来对待李侍尧他们的。但是他转念一想:如果自己被他们捉了,他们肯定不会像自己这么仁慈。

    既然如此,那自己就没有理由得这么吃亏了。凭什么我被他们捉了就得被他们折磨致死,而他们被我捉了,我就不能让他们也感受一下他们的刑罚呢?

    如果张瑞已经颁布了废除的律法,那李侍尧等人或许不需要这样痛苦的死去,毕竟张瑞实在不好朝令夕改。但张瑞如今还没有颁布,那他们只能是带着深深遗憾去死了。

    对于李侍尧等所受凌迟之刑,或许有人觉得太过残忍,但是他的祖先李永芳所做的事又何尝不残忍?

    明朝浑河之战时,援辽的白杆兵)跟戚家军在兵力处于劣势之下,依旧是跟努尔哈赤打得不分伯仲,甚至还隐隐间还有打败那些号称“不可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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