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一切都很美

    第九十三章 一切都很美 (第2/3页)

,嘴巴闭得比谁都严。

    如果说伏龙的程飞扬在对方带着枪的情况下,飞身擒大东,还属于这种大佬级别的层面,那他的儿子,从当时出现的时候到最后他王同光输光了钱的赌斗过程,全程都是气定神闲……是的,如果可以形容的话,那是一种无所谓的态度。

    如果两边都是猛兽,对方显然不可能表现出这样的态度。

    只有一方认为对方完全对自己造不成威胁,好比一只兔子挑战狮子,再如何红了眼龇牙咧嘴,狮子可能会任由其跳上蹦下,在狮子眼睛里,恐怕也是有一种“你长着两只长耳朵,腿这么短,跳那么高,怎么可以这么萌”的态度吧。

    当时的自己,就是这样一只兔子!

    从伏龙收购蓉城华通,再到伏龙抓了卢晓东,伏龙这帮人,一度被传得沸沸扬扬,他们军事化管理,他们规章制度严明,拥有强大的执行力和公关能力,他们系统高效,敢打敢拼,可以毫不畏惧的撕开固有体系,在商场横冲直撞。一切都因为有一个军人出身,而又有强权意志的老总。

    他现在算是看到了,那个老总的儿子,也不是个老子英雄儿混蛋的角色,相比起来,他灰头土脸,都是自讨苦吃。

    破天荒的,今天这原本让他认栽也从未觉得挨上自己老子一顿打心服口服的王同光,却没有等来自己父亲的痛揍。

    王健只是把钱收了起来,没有狂风暴雨。

    王同光有点意外。

    “收着吧,相信你买到了教训。人家没跟你一般见识,这样的手段,你该多体会,多学学……人都有个不打不相识的过程,我不可能照顾你一辈子,后面的路,你还要自己学着走。去跟这个人交朋友,去接近他,学习他……把好的变成自己的。”

    王健有些感慨,“还只是个高中生啊……就是这样的处事,教出这种孩子的程老总,果真是不简单啊!”

    ……

    天行道馆算是程燃想尝试的一种方向,这个时候这样的创意,在蓉城这样的城市,也是超前的,虽然蓉城不比北上广深的前沿和发达,但其偏安一隅所谓“天府之国”的定位,在娱乐休闲上面很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蓉城从来不是一个本地人组成的城市,究其历史,虽然天灾鲜有,但人祸不断,屠杀内斗和匪乱从来不绝,又经历多次人口大迁移,近代最著名的就是清朝的“湖广填川”,所以这里几乎都是外来人口,美其名曰“包容性”强,也带来各种思想和生活习性的汇集碰撞矛盾,便有了活力。

    这里的人对市场潮流和新鲜事物的追求,半点不比其他大城市差多少,甚至不甘落后。

    后世有说法是蓉城是个吸引全国各地的人过来观摩的“网红”,同时又是一个很会营销的“绿茶婊”,很会利用类似“熊猫”,“川剧变脸”,“张艺谋拍宣传片”等各种元素在国内外刷存在感,早早的就学会了互联网思维,讲故事,刷广告,占领市场地位,但这些又无法抛开实力独立存在。

    这也说明了一点,对于前沿风潮的感知和审美,这里向来有敏锐和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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