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千金难买

    第一百四十七章千金难买 (第3/3页)

个年轻人,还挺执拗的,他指指何宗安的别墅继续道,“他们打电话到物业了,这不,让我们过来请你走。”

    “请我走?确定不是扔出去?”丁也笑了,用的着说的这么客气吗?

    曹平等人嘿嘿一笑,没有说话。

    丁也也没有为难他们,道,“走吧。”

    丁也没有回头,和曹平等人一起离开,信我已经带到,他们答不答应是他们的事,而我,还是高高兴兴去上学吧。

    别墅区内绿草茵茵,树木成林,其中有条小河蜿蜒流淌着,河里放着几只小船,固定在一处的岸旁的一颗粗大的树木上,小河上有座石桥,丁也来时路上就见到过,但此时走到半道,再次经过一座石桥时,不经意间睁大了眼睛,我聊个草,康桥?!Come on baby(快来,宝贝!)!此时不装逼更待何时?!

    丁也的脚步逐渐放慢,曹平等人不由也放慢了不乏,正欲开口询问丁也是不是内急又或者是饿的走不动了,只见丁也朝石桥轻轻走去,抑扬顿挫的语气而道: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地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曹平等人没有打断丁也的兴致,他们见惯了馨香园的景致,已经觉得索然无味,相反是第一次来到这里的客人,总是兴致极佳。

    熟悉的地方没有景色……可是,为何丁也吟唱的这么有情调,这么有美感?!丁也每念出一句,他们就觉得幸福一次,能在这个美丽的富豪区当门神,也觉得是个不错的选择。

    别墅区内,有人在小区散步,他们听到了石桥这边的动静,一个人,两三个人,四五六个人,不过片刻,就有人围观起石桥上的那个人。

    “好美的诗,好美的意境,以前我还从没发现我们小区原来这么美的。”

    “那是你旅游旅多了,所以眼睛里看不到这里的美。”

    “这个年轻人是诗人吗?好棒。”

    “是咱们这个小区的吗?怎么没见过呢?”

    “我今天看见过他,在何宗安的别墅那里呆了一整天。”

    “我问过保安,听说是个家教,能吟出这么好的诗的家教居然不动心,哈哈,倒不如便宜了我的孩子。”

    “就你们那家的孩子,别把人家给气跑了?”

    “我家孩子是调皮些,但论到学习,也是挺认真的。”

    穿着运动衣的中年夫妇、一身贵气十足的少妇、风趣幽默的大爷大妈、还有明显已经上学的孩子等等,丁也细数了一下,不算孩子,大人竟然有不到二十人。

    刚开始,丁也还是挺美滋滋的,要的就是这个味,够美够爽,但是听到最后,他是再也笑不起来了。

    “那啥,我补课收费很贵的。”

    “能有多贵?”

    “千金难买。”

    “才一千块金子而已,我还以为有多贵呢?”其中有人嗤笑了一声道。

    “……”土豪,我们做朋友吧,丁也从石桥上下来,他是不敢再呆这里了,果然是非富即贵的地方,哪怕吹个牛也不是空穴来风。

    因为,他们是有那样的资本的。

    能在上城以五六个亿买一栋馨香园的别墅楼,这些人,真的是挺有魄力的。

    多数人的钱握在少数人的手里,这句话不假,不管在哪个国家,都是一条不变的真理。

    世间,不乏有魄力者,但失败者无数,成功者寥寥。

    “你别走啊,我说的是真的。”身后,又传来那些人的声音。

    就是因为说的是真的,我才更要走的。

    丁也越走越快,后面人却紧追不舍,他们能成为人上人,眼界自然是够高的,不论修养还是识人,都有自己的一双火眼金睛。

    丁也吟唱的这首现代诗,没有听说过,而且能够写出这么美的意境,可见人品也是真善美的,文学修养这么好,才华这么棒,不来给自己孩子做家教可惜了。

    最主要的是,这个人——帅气啊。

    追丁也的人越来越多,丁也所念的诗越来越广,而他,则成了他们心中不二人选的家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