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一章 失踪

    第二百八十一章 失踪 (第2/3页)

    “这一个案子久审不下,推勘官、州中吏员、衙役四处寻访了三四日,依旧没个下落,本想待得几位官人回来了,再另行考究,不想被告如今跪于门外,哭天抢地,只求速审。”

    小吏话才落音,立在一旁的许明已是冷声道:“你是第一日当的差吗?衙门什么时间审案,难道是由几个人在外头哭一声,便要依着他们的要求,立即开审吗?”

    他这话虽然有些刻寡,却并没有错。

    衙门自有行事定例不说,审案也不是那般简单的,从来不是你递一个状子,我递一个应状,两人站在堂下,你吵一句,我骂一句,吵过之后,堂上之人随意点评一番,便能定下来的。

    状子进入州衙,自会先由推勘官审查事实,根据证言、证物、供词等等一一审讯清楚,如果犯了人命或是有人受了伤,还要由仵作去验尸验伤;推勘这一环节结束,便是录问官重新复核案情,防止出现冤情;录问结束之后,会再由检法官核查判案宗卷是否有疑点,若有疑点,则是需要判回,若无疑点,便要检出触犯的法律条文。

    州衙甚忙,手头上往往同时几个案子在齐头并进,若是来一个,便审一个,由着百姓牵着鼻子走,证据还未查实,事情尚未知晓,又怎的判?

    是以一般情况下,有人递了状子,州中接了,便开始从头查案,等到查清真相,这才开衙审理。这个时候的开衙,许多都是后头已经查核清楚了,州官在堂上只是宣读判词而已。

    当然,也有例外,如果有些简单的案子,或是实在查核不出什么结果的案子,便全靠州官当堂审理。

    从前令唐奉贤被扑了满脸灰,不得不屈服于李定膝下的,便是这样几个查核不出什么东西,只能凭借州官能耐来处理的案子了。

    那小吏听得许明这般说,也不着急辩解,只偷偷看了一眼顾延章的表情,这才又道:“却是这一回那被告哭得实在太惨,满脸是伤,又哭诉自己被打得脚都要断了。”

    他怕顾延章不信,忙又道:“还当真有许多人拿着棍棒在后头跟着,若不是她就立于衙门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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