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五章 风气造成的困局
第六百零五章 风气造成的困局 (第3/3页)
会受到嘲笑,在外面抬不起头来。母亲生了儿子会觉得荣耀,一旦生了女儿她自己都会感觉丢面子,在那个时候,杀害女婴就会成为一件普通普遍的事,甚至会变化成为了家族荣誉而杀人。
不是养不起择优而育,而是为了面子杀人,他们不会理睬男丁过剩女子稀缺到最后小孩子要找谁去生,国家会不会因为人口骤减最后自己灭亡。
江覃郡就出了这样一桩案子。
一户家境还不错的人家,有几亩地,又有买卖,养活几个子女不成问题,可正是这样的人家,恶毒又凶狠。
新媳妇难产两日好不容易产下一个小姑娘,刚生出来就被婆母给溺死了,孩子的母亲连女儿的面都没见到。
因为当地溺死女婴成风,婆媳一块作案是常事,婆母以为她会接受,也没瞒着她,只说孩子已经溺死埋上了,让她养好身体再生一个小子。
然而这个媳妇和别的媳妇不一样,她无法接受,婆媳两个就闹了起来,虽然全家都在劝说,左邻右舍都在劝和,可这个媳妇就是不依,在最后的一次争吵中,女子因为怒杀她的婆母,被夫家扭送进衙门,以杀人罪被判了斩刑。
女子的母亲上告无门,最终经人指引上京来告御状,在琵琶巷拦了罗宋的轿子。
晨光盯着奏章看了一会儿,抬眼,对罗宋说:
“《凤冥国律》上有在杀人罪这一条旁边注解,说杀婴不算杀人吗?”
罗宋愣了一下,回答:“没有。”
“那这就是杀人了,只要这女子说的属实,杀人偿命没有毛病,她只是做了一个母亲应该做的,反倒是当地官府不详查便判罪,这是渎职。派个人去重查,日后再出这种事官府以‘家务事’为由不处置,官府便是凶手的同谋。”
顿了顿,晨光又补充了句:“传旨到各地,为避免冤案错案害人性命,今后凡是死刑的案件一律将案宗上报至廷尉司审查后方可行刑。”
“是。”罗宋表情严肃地应了一声。
晨光挥挥手,罗宋退了出去,紧接着顾尧上殿,带的是许久未见的柴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