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节 稻香村

    第二百三十二节 稻香村 (第1/3页)

    在武德七年的时候,张氏的工厂已经有好几个了,店铺也不少。工厂主要是水泥厂、家具厂、皮革厂、养殖厂、糖果厂、香皂厂等;店铺主要是鹿鸣春连锁,长安城内的几个直销店和山阳县的馒头铺子。

    在这两年中,张氏在稳步扩大水泥厂的生产规模和鹿鸣春连锁的规模之外,并没有开办其它的新产业,但并不是没有动作,小婉所做的一切都是在积蓄力量,用三年多的时间在洛阳、长安等地的城市中心区收购房子和土地,累计达百余处,每块地皮小婉都会亲自过问。

    另外就是培养各种人才,在这个法律不建全的时代,小婉也只能入乡随俗地培养下人,早在山阳的时候,张氏就陆续买了几批战乱后遗下的孤儿,并对这些孤儿进行了培养。几年来,这些孤儿陆续长达,小婉已经将他们安排到各个工厂或店铺里实习,并承诺他们,根据他们的表现将在适当时候还给他们卖身契。现在,这些人当中已经有不少人完全可能独挡一面,经营一家店铺,从某个角度来说,颇有些人才过剩。

    两年的缓慢扩张,并不等于小婉就此收手,她也是在不断的积累、圈地,在山阳、河北、长安附近都买了不少的田地。虽然张氏起家是从小作坊开始的,但农业始终是大唐的重中之重。

    处理完张孝的事情,还要解决张杨氏的问题。这几年家里的生活好过了,积累越来越大,虽然小婉将大部分的利润购买土地,但留下来的现金还是相当可观的,于是张杨氏便想到了修桥铺路……这似乎是积德行善的代名词。但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行为本来是政府职能,用当时的话说,那是朝廷官府应该做的。这种事情偶一为之可以,但做多了,那就会惹出各种麻烦。

    有人眼馋那是正常,但麻烦的是有人将其当成必然,因此,当张杨氏在山阳县修建的两条路和三座桥完工之后,小婉立即就说服张杨氏,停止了这种过于显富的举动……她可清楚记得,在明朝的时候,有位眼光奇准的小沈同志,看出朱元璋有帝王像,便乐颠颠的跑去捐赠,又是修城墙又是劳军的,最后被老朱同志发放到云南中傣族人过泼水节去了。

    后车之鉴啊

    有人说,那是老朱眼馋小沈同志的亿万家财,其实这里面未必没有牵强附会的地方,这天下都是老朱同志的,而且小沈同志也不是很吝啬,哪里至于为了这亿万家财就灭了小沈同志,多半还是小沉自恃散财之举,招了老朱同志的忌讳。

    大凡当政之人,没有不喜欢遇上善财童子的,可问题是要将这善财之名安在谁的头,小沈散财搏的是一己善名,偏偏他散的是大财、搏的是大名,以老朱多疑的性格,又岂能饶过他?

    李世民是名主不假,但这种皇帝制度的本身就决定了他的多疑,纵观历史,李世民虽然治理国家称得上英明,但在处理父兄和儿子的事情上,就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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