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节 王守拙的礼物
第四十三节 王守拙的礼物 (第1/3页)
“王大人,你来的时候不是带了一件礼物吗?难道还没宣布?”程知节忽然问道,众人都看向王守拙。
“哪里是礼物,是夏小娘子应得之物。”王守拙笑道,他向孟师爷微微颔首,孟师爷从怀里掏出一份文书递给小婉。小婉只扫了一眼,却将这份文书呈给了张杨氏。
这份文书是表彰小婉进献制作酒精的方子,不仅解决了流民营带来的隐患,而且那些酒精有效的改善了军中伤病员的伤口恶化,避免了许多残废、死亡病例。因此,由山阳县负责奖励张家四十顷良田,十头耕牛,而且还特拨了一百户贱民。
古代的贱民,是相对于良民而划分的,第一类是奴婢,其数量是非常大的;第二类是佃仆,也就是地主、富户、官僚等家庭以契约合同雇的家庭仆人、仆户。他们的身份比奴婢身份稍高一点,但人身关系也部分隶属主人;第三类是社会上未被承认的一般平民,包括乐户、丐户、惰民、世仆、伴当等;第四类是雇工人。
这四类人同属于贱民等级,没有社会地位,人身受到歧视。但这四类"贱民"的等级又不完全相同。奴婢的社会地位最低,他们是贱民的最低等第。他们不能与“良民”通婚,他们的子女也为“贱民”;佃仆和主人也存在着人身隶属关系,他们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连穿戴都不能与“良民”一致,要穿有“贱民”标志的衣服、鞋子。
他们和奴婢有所不同:佃仆为主人服役是按条文规定的,而奴婢是无条件的,佃仆的人身只是部分隶属主人,佃仆有自己的家庭、生活等。乐户、丐户、惰民等虽无固定主人,但其法律地位基本上与佃仆相同。雇工人在契约规定的期间内和主人存在着人身隶属关系,契约结束,和原主人的隶属关系也结束。确切些说,雇工人应属于良民与贱民之间的一个等级。
一般的赏赐有田有牛就不错了,可王守拙这次是连贱民也一起赏下来了,小婉她们至少不用担心土地没人耕地的事情。
张杨氏读完文书,连忙向王守拙表达谢意,王守拙连连摇头,“救人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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