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二二章 黑洞(6)

    第四二二章 黑洞(6) (第2/3页)

喝酒。村里饭馆就那么两三家,大伙互相做不在场证明,每个人都排除了嫌疑,唯独这个老段,他儿子来看他,父子俩买了酒菜回临时住处吃的饭。

    吃完饭,大概7点多的时候,小段告辞离开。

    这一切本没什么问题,可老段却在两件事上撒谎。

    其一是他谎称儿子到来的时间,小段明明4点左右就到了,当时大家在工地收拾东西,小段还在旁边等了老段一会儿,施工队里有看到小段,可以证明。老段却说儿子是5点半以后才到的。

    其二是老段说酒菜是他自己去买的,饭馆老板却证实,酒菜是小段去买的,而且,小段5点之前就去买的酒菜。”

    吴错思忖片刻,猛然醒悟,问道:“小段是从工地去村里的饭馆买的酒菜,然后回到工地附近的临时住所?”

    “没错,”小白点头,“受害者罗乃静家就在工地附近,并且,如果要去村里的饭馆,就必然得经过罗乃静家。时间、地点都对得上!”

    吴错摇头,“那动机呢?”

    闫儒玉道:“过失致人伤,不需要动机。”

    “过失?”

    闫儒玉拿出证物袋,指着证物袋里的毛衣道:“你想想看,现场为什么会出现它?”

    不等吴错回答,闫儒玉又就道:“别忘了,这上头有孩子的头发,毛坎肩的作用就不难猜想。它是用来止血的。

    你再想想孩子头的对冲伤,她自己可摔不出来,唯一的可能就是大人把她抱起来,然后摔了。

    那现在只有两种可能,一是故意伤害,二是不小心失手把孩子摔了。

    孩子摔了以后,凶手立即脱下毛坎肩捂住孩子头上的伤口,试图止血,这种积极的施救行为,让我更倾向于第二种可能。”

    吴错点头,继续道:“可是孩子伤在头部,伤势重,凶手有可能误以为孩子死了,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就处理了’尸体’。”

    “还有一种可能,”闫儒玉道:“凶手知道孩子没死,却仍然将她浇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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