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十章 纯白的献祭(2)

    第二二十章 纯白的献祭(2) (第3/3页)

的钢钉,约十公分长。”

    “钢钉?难道死者是被一根钉子钉死的?”

    “没错!而且是一击即中,除了倒地后留下的一些刮蹭痕迹,死者身上既没有搏斗留下的伤痕,也没有明显的束缚伤。”

    “没有任何搏斗伤痕?你确定?”吴错再次确认。

    “我检查了三遍,确实没有搏斗伤痕。我也觉得很奇怪,一个大活人怎么会任由别人往自己脑袋里钉钉子?不过,后来在死者头发里发现的木屑解答了我的疑问。

    凶手应该是用一根一头钉有钢钉的木棍敲击死者后脑,所以头发里会留下木屑。

    这根木棍来自某处工地,因为除了木屑,伤口周围还残留有少量水泥。”

    “木棍得话……”吴错皱眉道:“现场周围并未发现遗弃类似的凶器,这不太正常……”

    “怎么说?”

    “通常情况下,凶手会带走属于自己的凶器,比如刀、抢、铁锹、锤子等等,而将随手捡来的凶器丢弃在现场附近。因为杀人行为会令凶手紧张,人在紧张的时候许多行为是下意识的,比如丢掉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如果本案凶器来自某处工地,那很可能是被捡来的。

    捡来的东西,为什么没有按照一般规律丢弃在现场附近?这有点奇怪。”

    闫儒玉点了一根烟,“奇怪的地方何止这一处。?贾丙花3天前毫无征兆地跟单位请假,并且没有支会家人,2天前突然遇害。她为什么请假?会不会与凶手有关?”

    金子多插话道:“我查到3天前有个陌生号码给贾丙花打过电话,就在贾丙花死亡前一小时左右,她又跟这个号码通过一次话。

    这个号码并未进行实名制登记,追踪不到有价值的机主信息。”

    闫儒玉点头,“死者显然是被人约到行凶地点的,案发前一小时有过通话,应该就是那通约见电话了,基本可以判定打电话的就是凶手。”

    “能通过电话把死者约到指定地点,很可能是熟人啊……”

    吴错的分析还没说完,金子多突然“嗯?”了一声。

    “怎么了?”

    “这个号码……1年前的一份案宗里也提到了这个号码,也是凶杀案,至今未破,死者死前也曾接到过这个号码打来的电话。”

    “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