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 寻常的清晨
第二百四十七章 寻常的清晨 (第1/3页)
长夜终究会过去。黎明来临的时候,先是地平线被镀上一层金辉,接着是从尽头涌来的金色波浪,黎明总会让人感动,就像黄昏总会让人感动一般。这可能就是太阳不同于月亮的地方,除了炽日之外,再无其他天体能够以一己之力让世界上出现白天黑夜的区别,亦再无天体可以仅凭它的光芒而让整个白天的天空上只有它的光芒。这是太阳的功劳,它给了人们光明和希望。但对光明的依赖或许也阻碍了人们对黑夜的亲近也说不定。
但不管怎么说,没有阳光,大地上的大部分植物都无法生长,植物不生长,那么以它们为食的动物就无法生存,更遑论以食草动物为食的食肉动物了。阳光,是动力,是驱动这个世间众多生命转化的动力。在它的催化下,许多变化都在产生。
损失的血肉,被填补。失去的皮肤,被重塑。生命不是人偶,不是具足了一个完整的形体就可以自行驱动的机械,生命是存在内在动力的。换句话来说,只要内在的动力不消失,生命就没有真正的死亡,不论躯壳遭受了多么巨大的破坏,只要在动力归零前将其修复,它们都可能继续存活。
放在地上的提灯,被捡起。出自矮人之手的杰作虽然历经了许多粗暴的使用并承受了作为一盏提灯不该承受的外力,可它依旧如从刚刚被锻造出来那般完整。在晨曦的光芒下,灯芯中能看到微弱的光线在跳动。那是这盏提灯中的魔法在为它补充燃料。这世上的魔法物品虽不少,其中能以阳光补充自身的却不多,而这些物品不论作用如何,都会成为珍贵的宝物,无他,相较其他能源,阳光总是有的。
阳光总是有的,真的吗?捡起提灯的人转头看向初生的朝阳,阳光在他眼里变成了血红的颜色,虽然这刺眼的颜色只存在了一瞬就被正确的视觉信号所覆盖,可它已经深深的印在了他的脑海中。洛萨,长叹了一口气,“生死这种事,一个人这辈子真的各经历一次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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