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2 洪门变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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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门防卫军,作为地方驻防部队,从洪门政府体系当中划分出来之后,接受新建立的军部直辖管理,在笨港和基隆两个重要城镇当中,各设立有一个军部分区,以两分部为核心囊括统辖大安镇、大兴镇、静浦镇等等城镇的地方防务。

    而两个军分区当中,也可以对辐射范围内的几大洪堂军队进行管理,指挥,比如笨港军分区,可以指挥管理洪堂鲨部、豹部、狂鲨部,而基隆军分区则管辖鲸部、琉球水师部等。

    洪门政府机构的镇长,以前可以说是洪门当地最大的领导者,如今经过了细化分割之后,出现了军分区长官、审判庭庭长这些可以跟他同堂而坐,地位不分高下的指挥层。

    或许对于像章羽彦、甘大彪这样的镇长来说,是削弱了他们的权柄,但是对于整个洪门体系来说,却是细化了权责,让整个团体的权力分割更加合理,在李天养提前给甘大彪他们打过了招呼、做足了思想动员之后,却是很快便在洪门体系当中推行了起来。

    相较于洪门立法会的从无到有,洪门'政府机构的权力分割其实反而更加容易一些,毕竟洪门政府体系原本就跟大明朝的官府机构还是有所不同,早年建立洪门政府的目的,除了是为了避免引起大明官府的反感之外,同时李天养也是想要在一开始建立一个更合乎洪门体系要求的领导机构。

    而像审判庭这种需要专业知识更多的工作岗位,想要像立法会那样从大众当中招募,那肯定是不行的。

    审判庭对于律法知识的掌控要求极高,在当前来说,几乎需要掌握整个大明所有律法的章程,以及洪门本身繁琐众多的操守章程,并能活学活用这样才能在审判当中做出公正严明的审判者,才有资格担任审判庭工作成员。

    这种有着极强专业性的工作,对于很多团体来说,几乎是强人所难,但实际对于苦心经营了数十年的洪门而言,却未必是一件难事。

    笨港学堂有着专门的律法学科,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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