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 利益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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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关居雄可是把收购猪毛的人手都分散到了周边数个县城,才勉强维持作坊今日的产量,就算再想要壮大发展,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根本无从下手。

    除非把收购地盘扩大到整个琼州,可如此一来且不说人力成本,光是因此而带来的运输、收购等因素,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如此以来,这十余年来的发展至今,谭门营地现在一个月营收一千余两银子,除去开销和成本,最后的利润差不多有一半左右,大概七八百两,一年下来不过八九千两银子而已。比起现在才刚刚发展起来的笨港营地都有所不如了,李天养因此放弃这个注定最多只有这点收入的营地也属于正常。

    只要这个营地能够帮助李天养他们的队员家人有一份稳定的收入,能随时随地拿出一笔资金援助那些突发意外的队员家人,解决队员们的后顾之忧,这就已经达到了李天养对这个营地的要求了。

    更主要的是,向来不吃亏的李天养,又怎么会心甘情愿的拿出这份利益出来,当然是李德又有什么地方会让李天养有所图了。

    说是有所图,但是这次李天养图的,却不是又占李德什么便宜,而是通过这个利益的交换,让李德他们所属的狂鲨,同意了李天养在澎湖、琉球一带所执行的海贼规矩。

    同时,李德他们所属的狂鲨,也将肯定李天养他们所下发给过往商船的令牌,凡是向李天养他们洪堂交过过路费的商队,不管是否跟狂鲨有仇,狂鲨也不能无故对这些商队进行劫掠。

    当然,李德他们狂鲨肯定也不会因为李天养的这个条件而损害他们狂鲨的利益,对于这些商队,李德他们也会同样收起跟李天养他们洪堂一样的过路费用,也就是货船总价值的1/20。

    这,就是李天养用谭门齐心堂营地的3/5利益,从李德他们手上所交换的条件。

    看起来好像李天养此举很玛丽苏,很白莲花,可是在李天养看来,这样的交换,对他们的好处更大,只是这些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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