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求月票)
第一百零四章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求月票) (第3/3页)
贺晨以电影电视的例子作为例证,提出自己的反对意见。
这样的案子法院也是第一次见到,没有先例,感觉非常为难,几个人讨论来讨论去。
看到法官似乎有些动摇,那群原告呼天喊地。庄严肃穆的法院顿时响起一阵阵恸哭。
“我滴青天大老爷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您可不能因为他有钱。就将我们赶尽杀绝啊!老人需要养,孩子要上学,我们一家可就靠这些房子收租来养活了!可是这杀千刀的故意弄出我们这房子的漫画,将租客全部都给吓跑了。现在房子租也租不出去,卖也没人敢要,一家人都快揭不开锅了啊!”
说的是声情并茂,催人泪下,可惜这里没有导演,否则一定会将这群人招进剧组。
“你,你。”贺菲菲气得小脸煞白,那群有独院的、收租的,在贺晨崛起之前,可比他们家富裕多了,说揭不开锅,鬼才信。
要知道这两年评选最赚钱最舒适的职业,就连号称铁饭碗的公务员都只能屈居第二,无人能与“房东”这个新生职业争锋!
“为什么就不能说你们故意模仿我哥的漫画呢?”
贺菲菲天真的话语引来对方的嘲笑:“小妹妹,你维护你哥的心情,我们理解,但是也不能睁眼说瞎话吧?我们这房子都修好近20年了,那时你哥怕还是还没出生吧?”
法官也忍俊不禁,摇摇头。
这铁证如山,想要翻案根本不可能。不过对于这种民事诉讼,能调解就调解,除非两方都不退步,才会依法办事。
贺晨很憋屈,这次他真的是无缘无故躺枪了;
也很为难,赔钱倒是无所谓,可是让他下架《咒怨》,绝无可能!
可是不赔钱,对人家的影响确实蛮大的,虽然不信他们会揭不开锅,可是他确实影响到了人家的收入。
俗话说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贺晨被告也只怪他倒霉——他.妈.的,这房子怎么偏偏就在平安市呢?
如果是在其他地方的话,贺晨还有无数的理由去蒙混。但是在他长大的平安市里,是人都不会相信那一模一样,好似专门拍照下来作为背景的房屋会是贺晨凭空虚构的。
难道,要将《咒怨》的背景重新改一下?
那浩大的工程纯属多此一举,而且天知道他改了后会不会又撞车。
第一次被告是他大意,第二次被告,就是他sb了。
话说,这是因为阻碍了别人的利益才会被告。如果是能给别人打广告的,别说告贺晨了,怕是会争着抢着给贺晨来送钱!
这只能说是“纯属巧合”,而贺晨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难道就没有既不用下架《咒怨》,又能让他们满意的方法吗?
贺晨忽然灵机一动!(未完待续……)
ps: 不知道写在这里大家能不能看到……
《大剑》迪神复活,吊炸天,不枉等了这么多年。
《梦幻西游2》动画竟然出来了,虽然剧情有点幼稚,但是很符合梦幻西游的q版特色,其他都还不错。
另求推荐,求订阅,求月票,求打赏,反正我什么都缺,什么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