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谋杀事情最麻烦

    第十二章 谋杀事情最麻烦 (第3/3页)

找吧,你们就努力地去寻找吧!!

    孟影对此表示不太担心,毕竟有计划的杀人和没有计划的杀人根本就是完全两码事。无计划杀人,也叫做意外性杀人,这种杀人是犯人当时受到了外界传来的某种强烈刺激,完全没有意识到杀人之后下一步该怎么走。

    如果一个人意外性杀人后,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就是逃,跑,离开现场,离开地越久越好,最好是找到一个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这样就安全了。

    第一反应是逃跑的人,往往跑了几天,甚至是十几天后就会被全国下的通缉令给抓住,因为在现场那里留下的太多蛛丝马迹,很容易被警方顺藤摸瓜给抓住。

    第二种反应就是将计就计,既然已经杀人了,那么就开始开始布置事发现场,如果不会布置的,很简单,用一把火把现场给烧了就行了,不过第二类的人需要有过硬的心理素质,而具备这种心理素质的,往往都是一些高风险的工作,比如说守墓人、入殓师、法医、拆弹专家、驯兽师等等这类成天和危险打交道的人。

    不过凡事意外杀人,时候清理证据的也只能清除百分之四十到五十这个范围内,因为还有一些证据是你自己无意识留下的。

    但是如果是有计划杀人,也叫作谋杀的话,能够留下的证据可谓少之又少,清除证据的程度高达百分之七十到八十这个范围。

    当然,也并不是说有计划杀人一定能够达到上述范围,毕竟计划可分上中下,而且清理证据的工作也会根据个人的性格不同而导致差别。

    所以警方最讨厌的就是谋杀案件,因为这意味着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与时间才能破案。

    目暮十三一脸烦躁地看着摆放在桌面上死者的物品,孟影可不愿意在这里待到晚上一两点,便主动出击道:“警部,我能看看吗?”

    “嗯,当然。”目暮警官现在毫无进展,随意地开口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