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收将与新弓】
第六十四章 【收将与新弓】 (第1/3页)
(谢谢“赵无恤2014”、“奇檬子”、“蜗牛公公”打赏支持。)
~~~~~~~~~~~~~~~~~~~~~~~~~~~~~~~~~~~~~~~~~~~~~~~~~~~~~~~~~~~
“白狼营骑司马?!”
白狼城城守府正堂,马悍居上首,太史慈坐右侧,唐努、乌追等坐左侧。
此刻,太史慈正凝视着侍者奉上的一个黑边红底的木盘,盘中只有一块青绿色的青铜符节,其上篆刻着“白狼营骑司马”六字。
汉代,一部或一营的主官通常是校尉,有时高配都尉,司马为副职。
汉朝的校尉,可不像后来的朝代那样不值钱,甚至在三国中后期,这校尉的含金量也是大打折扣,各种杂号将军满天飞,校尉算个屁。但在汉末三国初,这校尉还是杠杠的。比如大名鼎鼎的西园八校尉,比如护乌丸校尉,护羌校尉,都是二千石高官,通常只有皇帝才能任命。在汉末最初几年,汉室影响力犹存之时,甚至许多独霸一方的诸侯都不敢给手下封校尉,而是以司马代之。这也就是三国时各诸侯手下那么多“别部司马”,却少有“别部校尉”的缘故。
一营或一部通常为一千到两千人马,这在三国初期,已经很不错了。所以司马从某种意义上说,已是校尉的同义词,足以进入准高级军官行列。
唐努与乌追,这两个追随马悍起家的忠心耿耿的班底,眼下也不过是曲军侯之职,太史慈一来,可就压在他们头上了。不过二人并无不服,一是他们完全服从马悍的命令,二是他们对太史慈的胆色与本领也是心悦诚服。虽然他们并未看到马悍与太史慈的惊险一击,但只身独斗狼群这种魄力,与射杀近百只狼的强悍臂力与箭术,却远非他们所能比。草原汉子,敬的就是英雄,不怕你后来居上,就怕你没个蛋蛋本事却骑在头上。
对马悍如此器重,太史慈既高兴又犹豫。
中平末年,太史慈不过一东莱小吏,因为受上官所托,追到京城,智取公文,持刀毁书,因此被州郡官寺所恨。不得已之下,渡海入辽东,开始了长达两年的浪迹辽东落魄生涯。太史慈因私废公,毁公文的行为,在盛世绝对是被打击的一小撮,但在乱世,这样的行为却是重然诺而轻身的侠义之举。以至于当世名士北海相孔融,都慕名遣使拜访,寻之不得后,以衣食馈其母。
而太史慈所付出的代价就是,整整两年流浪异域,留下家中老母无力奉养。为了所谓的义而放弃了孝,他心中的内疚与痛苦,世间又有几人知之?他太想重新入仕,衣锦还乡,以慰老母之心了,如今摆在眼前就是一个绝好机会。太史慈逃离黄县时,不过一个百石佐曹,而返乡之时若是一个千石的骑司马,这是妥妥的衣锦还乡啊!
但太史慈还是犹豫不决,说实在话,他不想在辽东太守公孙度手下任事。在辽东流浪这两年,他以豪侠之风,结交了不少名士,这些名士无一不痛恨公孙度,一任公孙度屡屡辟召,固辞不就,所以太史慈也不想为其效力。
还有一点,太史慈也不看好马悍这个白狼城主。白狼城不大,但行政范围却不小,足足囊括了整个白狼山及其周边近百里。而且这辽西太荒凉了,全郡在册人口不足六万,总共才五个县,尚不及东莱一郡,周边全是杂胡。这样的边鄙之地,哪有什建功立业的机会?
这一桩桩不利因素,在太史慈心头纠结,令他一时难以委决。
马悍对太史慈的人生履历还是有所了解的,谁让太史子义在三国将星中那么光彩照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