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四一八章 小人物马杰克

    第三四一八章 小人物马杰克 (第2/3页)

卖一度很冷清;

    也可能他做生意够不上屠户级的奸诈,更可能杀猪的名声不好听……

    具体原因不好说,反正他不杀猪了,跟了亲戚到南方贩水果,后来又开过粮油店,最终不知何故,跟古玩行搭上界,拜师收起了古董。

    也许是天意弄人,也许是命中注定,马杰克拜师不久,老师便眼一闭腿一蹬,吹灯拔蜡,没学几天的年轻人算出了徒,一个人奔波在乡间地头。

    因为一夜暴富的活生生的例子太多,可怜的孩子又被灌了多少偶然发大财的**汤,所以干劲特别足,每个古玩集市都能看到他摆摊。

    他常常骑了辆破自行车,戴一顶破帽子,顶着毒辣的太阳来了,不顾把满脸的臭汗擦一下,就风风火火的摆摊。

    他腿勤,嘴甜,收来的货很丰富,好的坏的,全部混在一起,只要赚钱,哪怕只赚个修补车胎的钱,他也卖。

    大家感觉他好说话,就愿意跟他交易。

    所以,小伙子从入行开始,就很有人缘,得到大伙的青睐;他不懂行,人们你争我抢的买货,总能在他身上拣便宜。

    没多久,商人们跟他混熟了,那些得了好处的古玩商们谁都不愿意费事打听他到底姓甚名谁,都愿意发挥小聪明,依照他最典型的特征,免费赠送一个亲切的称呼,曰“黑炭头”。

    因为他经常去农村铲地皮,这皮肤真得是黑得快赶上包拯了。

    黑炭头叫起来了,他也不生气,很随和的笑纳了。

    受到初战告捷的鼓舞,他跑起来更起劲。

    功夫不负有心人,忽然有一天,马杰克突然对古玩的认识清晰了,便精神大振。

    心情好了,总爱好事上门,马杰克也是如此,在一个农户里,老天白白送来一件带镶嵌的紫檀笔筒,他居然认出来了。

    那紫檀笔筒,个头不小,黑乎乎的,既致密又滋润,纹理细腻,质感漂亮,镶嵌虽说有点剥落,可不算太大的毛病。

    紫檀笔筒个头大,拿在手里沉甸甸的,那是难得的好玩意,即使在民国时期,也是抢手货。

    凡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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