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一八章 齐人之“乐”
第七一八章 齐人之“乐” (第2/3页)
缅甸政府制定下来的法律,一些都是按照自己的想法来行事,也就是所谓的私法。
缅甸这个地方,私刑非常频繁,你比如那些军阀,要是抓到了对自己不利的人,根本就不会在意法律,而是会将这个人活活打死。
法律的确是有,但不过形同虚设而已。
缅甸施行一夫多妻制度,不过已经没有了妻妾之分,只要是合法的妻子,那就都用妻子来称呼,分为第一妻子、第二妻子等等。而各个种族、家族、村寨之间的纠纷,也不是警察和法院出面的,没有到了发动战争的份上,那就由当地有名望有地位的人来按照当地的习俗和规矩来办事。
你比如说帕敢这个地方,杨家人就相当于是规矩的制定者和监督者,很多人产生了纠纷,都会来杨家要求给评理,为了处理这些事儿,杨家还专门设立了一个机构,就跟华夏古代那些处理鸡毛蒜皮的小事儿的县令一样。
如果有人想要寻求“自由和民主”,那么选择缅甸应该是不错的,这里绝对堪称是“自由和民主”的典范,甚至都不需要什么国籍,更不要说户口本了,只要你能够坚持在当地的寺院修行七天,获得了当地有名望的人的认可,并且遵循当地的习俗,你就可以成为一个缅甸人,用官话来说,你就等于是拥有了缅甸的国籍了。
就算你原来是一个外地人,当你在这里定居之后,获得了当地人的认可,你也就拥有了和当地居民一样的权利,至于缅甸人都有什么权利,张天元也不是很清楚,不过最近缅甸的总统好像都是选举出来的,至于怎么选出来的,那就不得而知了。
选举权,勉强算得上是一项权利吧。
张天元记得他有个朋友曾经说过一个事儿,说缅甸比华夏最好的地方就是没有计划生育,说什么有儿女就有希望,就能改变家族的未来。
可是这个事儿让张天元想到了国内锦州的一个人,生了十一个孩子,说什么存钱不如存人,结果到现在后悔了。
缅甸的情况比这个更加严重,在这个生产力落后的国家里,如何生存下去,成为了家家户户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不像国内,很多人想的是买什么衣服、吃什么饭、开什么车、用什么手机,这些在缅甸是不敢想象的,就算是杨耀山这样的人,想要买一辆豪车,那还得千方百计地通过各种手段进行走私,有钱都享受不到奢华的生活。
拼命地生孩子,让缅甸的很多家庭实在是负担不起,所以到了那个时候,就直接把女儿嫁出去了,所谓嫁,其实跟卖差不多了,好歹是能让女儿有个活命的机会,所以究竟是嫁给那些单身汉,还是嫁给结过婚的,甚至嫁给有妻子的都无所谓了,只要对方家境好一点,能养活起那么多的孩子就足够了。
这一夫多妻其实不是什么制度,也不是什么规定,而是一种无奈地选择,对于那些女孩子来说,等于就是仅仅为了一口饭而将自己出卖给了别人,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道理。
当然了,就算是一夫多妻,对于女人来说,也未必全部都是坏事,任何事情都是有利有弊嘛。
现在缅甸的情况,跟华夏古代某些朝代还有些相似,如果你想离婚的话,那必须得有充足的理由,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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