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重瞳现,李宋灭

    第十一章 重瞳现,李宋灭 (第2/3页)

    聂缘看着已经吓得瘫软在地上眼泪横流的宋明杰,有些厌恶。刚想走上去,却突然看见后面一道身影快速的冲了出去,聂缘一个滑步拦住耶律崇明,耶律崇明有些不解。聂缘径直向前走。边走边说道:“这两个人是我的猎物,我要亲手了杀了他们,替小灵报仇!崇明你去帮他们吧。”

    说完就掏出手枪,慢慢的向宋明杰和李三他们都去。突然聂缘停了下来。有些诧异的看着李三。

    李三手臂紧绷,暗自动用内力。他的手臂开始出现凹凸的东西慢慢出现在李三的皮肤上。李三忍着痛,弯下腰拿起地上的一块石子,忍着痛用石子最锋利的一边给手臂上划了一刀伤口。刚划出的一刹那,一道银光闪现。李三反应迅速的将银光牢牢地握在了手里,众人才看清那道银光是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李三挥舞着波涛汹涌的手臂,将匕首掷向聂缘。

    聂缘没有躲闪,惨白的脸上没有入出一丝恐慌,他笑着举起了手枪然后直击匕首。子弹朝着匕首锋利出飞驰,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子弹直接被匕首劈成两半。聂缘不信邪开了几次枪,可是子弹依旧被匕首劈开。眼看匕首离聂缘越来越近,旁边已经完事的黑衣众脚都开始运用轻功。突然发现他们竟然动不了,仿佛黏在了草地上。

    李三捂着手臂一脸得意的看着旁边的挣扎着的众人,然后悠悠哉哉的将目光转到聂缘的身上。聂缘此时开始不断喘着粗气,眼看匕首还离聂缘不下几米,他使出自己全身的力气,将手枪投了出去,一个踉跄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一副颓废等死样子。李三看着聂缘的样子颇为自得,突然他看见低着头的聂缘嘴角出现了一个诡异的幅度,李三暗叫不妙但是已经为时已晚。

    聂缘投掷的手枪以一个诡异的弧度飞向匕首的把手,硬生生的砸出一角度。由于匕首离聂缘已经很近,就算是变换角度的匕首也还是划破了聂缘一边脸,鲜血开始四溅,血流不住。

    聂缘没有管脸颊上的流血伤口,抬起头眼神阴冷但是他嘴角上的弧度却渐渐变大,说道:“李家的飞刀原来是这样子,小李飞刀的名称也不过如此。”

    李三从震惊中缓过神来,颤抖的抬起手指着聂缘说道:“你……你凭什么侮辱我的祖先!还有我们李家!”

    在李三说的同时,旁边的众人依旧挣扎着,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们开始瘫倒在地上,表情痛苦的呻吟,有的甚至开始满地打滚,整个场面诡异异常。

    聂缘将眼睛从黑衣众的身上转到李三身上上下打量着,露出不屑的表情说道:“传说中的钨金丝也不过如此啊!”

    李三被聂缘说的话吓退了几步,有些不敢置信看着聂缘,问道:“你怎么知道钨金丝,这是我们李家的最高机密!你不可能知道!”

    聂缘冷哼了一声,然后担心的转向黑衣众对他们喊道:“看看你们的腿上,不要光顾着叫嚷吵死了!”众人听到聂缘的话语,他们按照聂缘说的检查自己的腿,他们赫然发现自己的脚的某处不自然的凹陷,往近处看去只见腿上尽然缠绕着一根细如发丝的银线,他们顺着银线的方向望去,只见银线的尽头尽然是李三的手指。他们拿着自己的武器想砍断银丝,但是却根本没有用。众人背后都开始冒出冷汗。

    有些人不顾身上的疼痛,咒骂着李三。李三被骂的脸色有些发黑,抖动了手指。那些咒骂声瞬间停止。转而变成不绝于耳的惨叫声。

    聂缘揉着耳朵,另用一只手的手指,抚摸着脸颊的血流不住的伤痕,抹完之后脸颊奇迹般地止住了鲜血,并且看不出任何伤疤。留下脸颊上的血迹,证明伤口确实出现过。

    聂缘眼角闪过一丝无奈,然后叹道:“哎~~别玩了,你这个方法对他们有用,对我没用的。我都被你弄成这样,我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说完拉起一边的裤管。

    大家见到聂缘腿时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直接聂缘的脚踝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包裹住,直接把他脚踝上的肌肉切断。伤口深入骨骼。如此骇人的伤,竟然只是在伤口周围出现很少的血珠。有些血珠竟然悬空,集中注意力之后才发现血珠并没有真的悬空而是其他人比其他人腿上更要细的银线衍生到李三的嘴里。更让他们惊讶的是聂缘受了这么严重的伤,尽然没有表现出一丝痛苦的神情,而且现在聂缘一脸笑意看着李三。

    突然聂缘的一道银光闪过,迅速消失。聂缘脚上的钨金丝竟然被截断了,李三瞬间因为力的作用下踉跄的倒退了好几步。

    聂缘用纤细的手指绕了伤口一圈,众人震惊的看着聂缘的伤口以肉眼看的见的速度迅速愈合起来。到最后竟然看不住任何伤疤。

    伤口痊愈之后,只见聂缘艰难地站起来,步履蹒跚的朝着离自己最近的耶律崇明,然后缓慢的蹲了下去,接着拿出两件东西,这两件东西赫然是刚才让聂缘束手无策的匕首,和一块水晶状的泥块。

    聂缘拿着匕首直接砍断耶律崇明脚上的银线,然后搓了点泥涂在聂缘的伤口上。做完之后便将两样东西全部给耶律崇明并且说道:“快点去就其他兄弟,之后那个匕首才能砍断钨金丝。还有这个东西给兄弟们疗伤。”

    “大哥,软泥晶是师傅找了十年,替你保命的!这个东西我们绝对不能用!”耶律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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