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捡钱了
第104章 捡钱了 (第1/3页)
这头丧尸的身上穿着睡袍,因为脑袋上面披头散发,根本分不清是男是女,不过不管男女,这头丧尸在生前是一个年轻人那是绝对错不了的。
霍去命才不管它是男是女,这硬没有意义了,他只是相信自己有把握干掉它,价值不菲的变异怪晶,让他不得不按捺住身体中那快要喷发而出的荷尔蒙。
他想要快点去阿尔法大学一亲芳泽,可是这头丧尸他必须拿下来,钱送到自己的脚下,如果连弯腰下去捡起来都懒得去弄的话,那就真的会遭天谴的。
丧尸黑乎乎的眼睛瞪着这个不速之客,它的长发遮住了它的眼睛,因此它并不能很清楚的看到来的人是长什么样子的,可是不管这个家伙是谁,它就是要撕碎他,这是它作为丧尸的本能,要不是因为房间都是密闭的,早在半年之前它就该吃人了。
到现在它已经半年没有进食过,那佝偻的身体已经几乎要干瘪掉,可是它的头发确是像用了飘柔一样柔顺。
“吼!”大吼一声,然后长发一甩过来,那是接近五米长的头发,每一根现在都像是钢针一样坚硬,密密麻麻的像是竹扫帚一样的甩过来。
到了这个时候,霍去命的酒就已经醒了一半,这头变异的长发丧尸并没有他想象的那般简单,不是用砍刀轻轻一挥就能带走的对象。
他的手中拿着一把奇怪的狗牙刀,那是末世的剑齿狗特有的钢牙磨成的,花费了他一百多枚的怪晶才买到的。
狗牙刀的长度在一米左右,不是很长,但是比匕首那是要长多了,他本来就是擅长隐藏的高手,太长的武器对他反倒是没有什么好处,毕竟不是像张天生一样,喜欢直接上去就硬刚一波的。
惊骇之间,他的身体快速的向前一滚,躲过这些钢针头发的横扫,然后快速的一刀戳过去,也不管是哪个部位,反正是这头丧尸的本体就对了,头发太浓密了,他根本不能很好的对准这头丧尸的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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