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猪狗不如

    第五十七章 猪狗不如 (第2/3页)

神当中有一丝饥渴。

    我将盘龙拷鬼棒递到他的手中,只见他用手轻抚上面的纹路,啧啧称奇:“不愧是天一道兄所做之物,上面残留着他那雄厚的阳气,实在厉害。”

    “我看看我看看。”清微前辈和太一前辈两人也开始观摩起来,眼中似乎有欲火在闪动,恨不得将我的那根盘龙拷鬼棒据为己有。

    良久之后,三人总算将盘龙拷鬼棒依依不舍地还给了我,继续刚才的话题:“韦恬小姐,你看,我们的兵器虽然在你们看来没什么价值,但却是驱魔降妖的不二利器,对于我们来说是无价之宝,况且屠龙道兄的那把剑,可是一把古董。”

    “古董?我家也有很多啊,有清朝的,明朝的甚至还有元朝的,每一件都至少价值数十万乃至数百万不等,如果守一那师叔想要的话,我送他几把又有什么关系呢,何必去警察局冒险偷剑。”韦恬轻笑道,似乎想秀一下优越感。

    “数百万?哈哈哈哈……”道貌岸然的清微道长笑了,“守一师侄,你的这位小女朋友看来对天问剑不是很了解啊。”

    我的老脸一红,用胳膊肘轻轻碰了韦恬一下,示意她别说话了。

    是的,在正常人的眼中,数百万一把的古董剑确实是很有价值,但是跟天问剑一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了。

    “天问剑?”韦恬在我耳边压低声音问道。

    “恩。”我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

    “是秦始皇的那把佩剑?十大名剑之首的天问?”韦恬再次问道,从她的话中可以判断出来,她对古董方面的知识也涉猎颇深。

    “恩。”我应道。

    这下韦恬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无知,双眼大张,用手捂住微开的小嘴,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

    “你师叔看起来这么穷酸,那把剑居然是天问剑,实在不敢相信。”

    “所以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向她微微一笑。

    其实韦恬哪都好,就是有点高冷,有点看别人不起,这恐怕与她生长的环境和从小到大的经历有关,实在怪不得她。

    要怪只能怪这个社会。

    “不过你师叔只身一人去警察局,也实在鲁莽了,他怎么可能从警察局拿回那把被扣留的剑。”眼见自己出了丑,韦恬只能转移话题。

    一个小时之后,我师叔背着天问剑回来了。

    韦恬的脸色很不好看。

    我曾经跟韦恬一样觉得师叔只是一个邋遢的道士而已,不过经常被打脸,如今已经见怪不怪了,相反还有点同情韦恬。

    因为我师叔,基本算得上是一个打脸狂魔,你永远不知道他的真正本事,所以也别望想猜测他的为人,更别试图否定他。

    “守一,去准备一点黑狗血。”师叔将天问剑背在身后,对我吩咐道。

    “好。”我点了点头。

    黑狗是一种很阳性的动物,根据《礼论》的说法,狗属于“至阳之畜”,民间认为黑狗阳气最纯,当然指的是公狗了,所以古代有道士取黑狗血驱魔。

    还有一种说法是天狗本体是一只黑狗,由于天狗将太阳吞了,所以自身容纳了至阳之物。凡间的黑狗是天狗的近亲,体内的至阳之气是狗类里面最充足的,而至阳之气又都随血液循环,所以黑狗血非常霸道,没有万年修为的妖邪休想近身。

    当然我肯定是相信第一种的,因为第二个说法太过夸张。

    我这一生还没有杀过狗,在我以为狗是有灵性的,是人类最好的伙伴,但是我师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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