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捡尸
第一章 捡尸 (第1/3页)
我叫王金桐,十八岁,是一名刚刚步入大学的大学狗。
这些日子,我宿舍里的另外三个室友神神秘秘的,隔三差五就有人不在宿舍,昨晚更是离谱,三个人都不在宿舍,让我在宿舍里撸了半天,最后来一发躺下睡觉。
今天他们回来之后,一个个显得神采奕奕,我原本以为他们三个是出去上通宵了,还让我有点奇怪,上了通宵居然还能这么精神,在我细问之下才知道,原来三个人是去“捡尸”了。
我就特别不理解,什么是捡尸,捡尸是什么意思,他们三个也不告诉我,最后没有办法我上网搜了一下,顿时变得非常通透。
原来,他们所谓的捡尸就是晚上去夜店,寻找一些单身的姑娘,然后一起去然后去旅社开房。
正所谓是一个巴掌拍不响,那些姑娘想来也都不是什么正儿八经的,有些甚至就是专业被人捡,寻找刺激的感觉。
得知了“捡尸”的真相,我有点精虫上脑,想跟着他们一起去。
说句不好听的话,我自己就是一屌丝儿,别说女朋友,就是连女人的手都没拉过,更不用说某些坏坏的事情。
我们四个人之中,大洋是有女朋友的,而且他的女朋友是从小的发小而且是邻居,他不敢胡来,说是去“捡尸”实际上却是将自己的女朋友灌醉给上了,毕竟在此之前他女朋友不让他碰,不过现在不一样了,大洋和他女朋友已经商量着准备在学校外租个房子住了。
至于小志和大伟我就有点羡慕了,这俩人长得还不如我,一个胖的跟猪似的,一个瘦的跟狗一样,纯种屌丝不含其余血统,就他俩这熊样也能“捡尸”,更不要说我了。
听到我想和他们俩一起去,小志就摇头否定了,他说不能在一起,毕竟“捡尸”的人不在少数,有成功也有失败,他第一次成功之前就失败了两次,总而言之也算是有碰运气的道理。
就昨晚而言,大洋是和他女朋友缠绵去了,而小志和大伟两人双双失败,没有办法只能一起住旅社插科打浑。
就算在一起的话,一人成功了,难不成要去4P?大家可都没有那么重口味呢,人家姑娘也不会答应。
最后,小志让我在晚上宿舍关门之前离开宿舍,管他宿管查不查寝室,扣不扣学分,这年头泡妞儿才是正事。
被小志这么说的,我已经下定了决心,今晚便要行动,只不过担心会不会被抓。
不过小志说了,找小姐的话需要钱,那样是交易行为,被抓没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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